故事:怪事:這個一字不識的村婦突然暈厥,醒來卻能揮毫潑墨

怪事:這個一字不識的村婦突然暈厥,醒來卻能揮毫潑墨

清代袁枚所著的《新齊諧》中怪事真多,下面這個村婦的經歷令人匪夷所思。

故事:怪事:這個一字不識的村婦突然暈厥,醒來卻能揮毫潑墨

話說洞庭山有個叫做棠裡村的地方,住著一個大戶人家徐家,是那種祖輩傳下來的殷實人家。某年,徐家想要造花園,卻苦於地方不夠大。他家宅院的東邊有一個土地廟,已經荒廢好久沒有人去燒香祭祀了。於是徐某就私下和土地廟的和尚商量買下了這塊土地,在上面建造了亭臺樓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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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一年多,有一天,他的妻子韓氏正在梳頭,忽然咣噹一聲倒在地上。婢女趕緊去攙扶她,也跟著倒下了。過了一會兒,婢女先醒過來,趕緊搬來一張大椅子放在客堂上,扶著韓某面南而坐。韓氏朗聲說道:“我是蘇州的城隍神。特奉京城城隍爺之命,來審理你傢俬自購買土地廟地基的案件。”說完,婢女跪下說:“太湖的水神參見。”接著又跪下說:“棠裡村的巡路神來參見。”韓氏一一點頭像是打招呼,最後說道:“傳原告土地神到此。”韓氏就命令徐家子弟、奴婢等人前來點名,然後分東西兩邊侍立。誰不聽從命令,就用棍棒責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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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韓氏又傳喚買地的人,就是她的老公徐某,問道:“地價是多少?中間人擔保是誰?”聽口音,完全不是韓氏平時所說的吳中方言,而是北方燕趙一帶的男子的聲音。韓氏的老公徐某,嚇得趕緊趴在地上,說:“小的願意退還地基,重新建土地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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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氏素來是不識字的,這時忽然叫人拿來紙筆,飛快地寫下判詞:“凡人搶佔神的地基,本來就不合理。更何況土地神又老又窮,廟被拆之後在外露宿了一年多,確實很可憐。土地神多次到本地城隍爺那裡投訴,卻一直沒有得到審理,不得已,才越級告到京師城隍廟那裡。現在你既然有了悔意,准許你歸還廟宇,同時應該準備祭品,常年供奉香火。中間人某某,本來應該治罪的,但考慮到你的違法所得不多,從輕處罰,罰你出錢請人演戲贖罪。寺廟的僧人某某,在事情敗露之前就已經死亡,不再追究其責任。”寫完,把筆墨一扔,咕咚一聲,又倒地睡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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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韓氏醒了過來,恢復了原來的方言和正常的女聲,又繼續梳頭呢。家人問她剛才的情景,一片迷茫,一點都不知道。她老公徐某就按照蘇州城隍爺的判決一一照做了。從此,棠裡村土地廟的香火又旺盛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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