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星辰:張志超案宣判前後

午夜星辰:張志超案宣判前後

午夜星辰

作者:劉志民


2019年12月6日凌晨3點50分,出租車司機師傅的電話把我叫醒,4點又奔向首都機場T3航站樓,飛往呼和浩特,因為上午9點內蒙古高院的一個再審案開庭。實際上我是凌晨零點50分剛剛從山東回到家中,吃了夫人做的夜餐後休息已經是1點30分,休息兩個小時後又趕路了。此時感覺自己就像行軍打仗一樣匆忙,可我不是軍人,而是一名普通的中國律師。

12月1日也是凌辰3點50分,我同樣飛往呼和浩特,然後轉鄭州又飛昆明後抵達玉溪。12月2日下午2點我正準備在雲南玉溪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曹某時,我收到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通知:12月5日下午2點在淄博中院開張志超王廣超強姦殺人包庇一案,12月4日可以閱一下幾份新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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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下午會見到17時,我離開看守所,見到焦急的當事人親屬,收到了他們送來的案件新證據,這一夜我在玉溪住,分析案情到深夜。

12月3日早上6點,乘車直奔昆明天水機場,去乘坐9點半的回京飛機,這個機場是國際機場,人員流動量較大。可是這個航班誤點,飛回北京已經是下午2點多落地。我組織召開的雲南案件分析會,只能推遲到3點半。回到律師所一位慕名而來的當事人等候在接待室。第六會議室召開雲南案件分析會後,與當事人進行了案件交流,這個案件很複雜,還是給他提出了三點處理意見。當我開車回到家中已經是晚上十點,疲憊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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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上午我到單位後,緊急處理案件事務並準備案卷等立即奔往北京南站乘高鐵到濟南,去閱卷,這是新證據,另三位大律因時間忙,我只好當代表,其實我也很忙,把工作又委託他人代理。下午1點50分我抵達濟南西站立即赴山東高院,這裡一樣繁忙,打官司的人很多。打了N個電話,終於找到了承辦案件法官,並閱了卷。馬上趕到淄博,可是距發車僅剩40分鐘,我拖著行禮箱,急急忙忙地趕到濟南站,僅剩10鍾發車,我瘋了一樣過安檢上車,當到達商務車箱後不到1分鐘,高鐵車就開動了,卻意外發現李遜大律也在此車廂,真是巧合。

晚上7點多列車抵達淄博站,有一位同行律師來接站,到唐莊酒店入住。此時王廣超和他的父親也在此等候多時,他們來參加明天庭審。這一夜入睡時也已經是午夜,我聽到了隔壁有人入住,這是王殿學律師,他也是參加完在中國公安大學演講活動後趕過來,參加張志超案再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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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早6時我又把案卷閱了一遍,準備下午的庭審,這也是張志超母親奔波10多年的結果,她十分盼望這一天‘。上午10時王廣超來找我,他也是信心滿滿,對法律能給他一個公正的說法充滿著期待,也不時流露出焦慮與不安。

下午1點開赴淄博中級法院,此時的天氣變冷,風呼呼地颳著,下起了小雪,王朝勇律師隨口講:看來此案確實冤!下午2點經過登記進入法院中的大法庭,已經戒備很嚴,法警在巡迴走動,四位律師進入了休息室,其間法官告之四位律師的座位及話筒的使用。換上律師袍,履職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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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點30分準時開始,臺上5位法官下面2名書記員,對面3位檢察官和2位受害人代理人,辯方席4位律師和1位附帶民事被告的代理人(馬玉萍)。

2個被告身後站著3位法警……將近5個小時的庭審結束了,張志超的話語仍迴盪在耳邊:15年來,四位親人相繼離世,沒能見最後一面,每當填寫"強姦"兩個字都手發抖,內心刺痛,我沒做錯什麼,強姦殺人我沒幹,請法律還我一個清白。一個30歲的人,卻頭髮稀少,讓人看上去心情沉重。

王廣超也在最後陳述中講:所有口供都是刑訊逼供而得,請法律給他一個公正,還他清白,三個家庭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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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7點40分走出法庭,天已經很黑了,山東電視臺記者,新京報記者等媒體朋友圍上來採訪,他們急於探得消息。因為12月6日上午內蒙古高級法院有一個再審開庭,今晚必須回到北京,明天一早飛呼和浩特市,淄博的高鐵沒有車次了,於是與金琳律師和梁帥律師打車奔濟南西乘高鐵,出租車一路狂奔,黑乎乎的高速路,自己在閉目回顧下午的開庭,相信會有正義的法律判決。

微信上搜索到新京報的這個案件新聞,太快了,為中國的記者點贊,太敬業了。濟南的高鐵趕上了,從北京南站出站時近午夜,女兒開車去接了我,路遇堵車,凌晨50分,我回到了家,妻子一桌好菜好飯,可是疲憊的吃不了多少,立即約好凌晨4點的出租車,準備飛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凌晨3點50分我被叫醒,乘早上6點飛往呼市白塔機場的飛機。

午夜星辰:張志超案宣判前後

12月6日早晨7點15分,飛機降落在呼市白塔機場,一下飛機寒風迎面而來,約好車奔向內蒙古高院旁的賓館入住登記,早飯就免了,趕緊補覺。上午8點半我來到內蒙古高院參加自治區檢察院的一個抗訴案件再審,庭審進行到11點30分,中午偶遇範辰律師,下午又去承辦的另一個案件而奔走控告。

夜色降臨呼市的老同學盛情款待,幾天都是在四處奔波,疲倦了喝個大醉再出發,又是晚上11點30分我踏上飛回首都北京的飛機,降落在首都機場又是一個午夜時分。午夜星辰,中國律師,午夜星辰與中國律師,結伴前行,行走在法制江湖,在午夜星辰微弱的光亮下,守護著中國律師內心深處一顆燃燒的正義蠟燭……

2019年12月9日凌晨1點37分於北京師範大學

作者:劉志民,律師,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總部投資合夥人,京師上海國際總部創始合夥人,京師(全國)刑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經典案例:

1,"張志超強姦、王廣超包庇案”律師團辯護律師,該案已由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2020年1月1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改判張志超、王廣超無罪並當庭釋放張志超,CCTV及全國各大媒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央政法委長安劍等等均予以廣泛播報。

2,"張嘉偉故意傷害案"該案被社會媒體廣泛關注,2016年被載入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偵查監督、維護司法公正情況的報告》中,該案也是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的加強偵查監督13起典型案例之一;

3,代理"袁誠家謝豔敏"申請37億國家賠償案,社會影響較大,公眾關注度高,該案被CCTV法治在線節目播報,2017年被中律評杯評為十大國家賠償優秀案例。

4,央視2016年標誌性事件即CCTV法治在線報道的"七旬老人十九年討債路"遼寧周勝喜執行案,該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並由此開始了法院將基層政府機關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先河。

5,代理內蒙古金樂園公司申請抗訴案,該案央視選為充分發揮檢察院抗訴職能的典型案例並由CCTV編輯成法治專題播報。(13701191418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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