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店老闆欠了我4千多工資不發,一直拖,去勞動局告他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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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老闆拖欠薪資不發,影響到員工的正常生活時,員工可以準備以下材料申請勞動仲裁。

1、勞動合同(或勞動協議,能代表雙方僱傭關係的文件);

2、既往工資流水(轉賬記錄);

3、出勤記錄(打卡拍照、出勤簽到等);


頑石說事兒


1、你首先得拿出他確實欠你4000多工資的證據;

2、去勞動局告作用不大;


朱禮華談勞動用工


老賴不入刑,一切等於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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