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偶遇孩子,我怕他的生活受影響,我說是一個阿姨,這樣對嗎?

紫藤戀52


曾經接觸過一個女孩,聽她描述的,她有弟妹三個,她最大,從小她就要帶弟妹,做家務,瘦削的她,每天三擔水做飯洗衣服,幹晚了點,她媽媽就會用皮帶抽她,青春期的孩子,生理期前後,衛生帶洗了不能晾出來曬,只能擱在她睡覺的床頭,否則又是一頓毒打,打罵是家常便飯,在她九歲的那年,她正在樓下洗衣服,有一個女人,向她打聽她爸爸的住處(她父親的名字打聽),她注視著眼前的這個女人,覺得她自己長得跟她挺像的,她指著五樓,說那一家就是了,看著女人走了,她把衣服洗好(全家人的),回家後又被她媽媽毒打了一頓,她覺得莫名其妙的,她無法抗爭,九歲的她,總是想,那個女人究竟是不是她的親生母親?她後悔的說,當時為什麼不喊一聲呢?時間過去三十多年了,打她的媽媽去世後,她姑姐(父親的妹妹)告訴她的身世,她是她父親再婚後,把她帶在身邊了,她說她真的好希望,對著親生母親,喊一聲媽媽!


Amadai


我也認為你做得很對。

從描述上可以看出,你孩子跟你前夫生活得很好。他有奶奶帶著,你前夫和再婚夫妻做生意也有錢,孩子也已不認識你,這種情況你再以媽媽身份出現在他們之間確實不再合適,憋多於利。

一,孩子離婚時歸男方撫養,現在男方撫養得也不錯,你沒必要再以媽媽身份出現。

人家過得好好的,孩子婆婆能讓你和孩子見面,說明人家很通情達理,也帶得不錯,讓你放心,你以媽媽身份出現必干擾人家平諍的生活,甚至產生你想爭奪籠絡孩子的嫌疑。

二,你再以媽媽身份出現,對你前夫現任妻子會是一種心理上的不快。

女人的心思都是這樣,容不得不瞭解的女人在丈夫身邊出現,何況你們曾是夫妻。已是離婚幾年了,就不要因自已的出現干擾影響人家的感情。

三,你離婚時孩子小,現在已把你前夫現在妻子叫媽,你出現反會對他母子親情的建立是不利的因素,

因為孩子從小歸前夫撫養,他巳和你前夫現在妻子形成了非血緣關係的母子關係,孩子不知道你是親媽,要是知道會在他現在的母子心裡產生紛撫,不利於他們母子情感的深入建立。

四,父母離婚是一付會留下很多毒付作用的藥。

既然已離婚,各自已重新有了自已的生活,就要讓毒付作用慢慢消失,不要讓他再創傷孩子心靈,讓孩子有個健康,陽光,向上的心態。

親血緣的母子割愛是一種心痛,只要是母親都能理解,但現在你只能對從你身上掉下的肉蛋蛋默默祝福,暗暗關心了。

但相信有一天心靈感應,你的孩子會認你這個媽


牧牛老叟


我個人觀點認為,

你這樣做不對的!

孩子還小,你這樣說,沒事!

等孩子慢慢長大了,懂事了,

你最好還是把真相告訴孩子,他會理解你的苦衷!

雖然你這是善意的謊言,

但是孩子畢竟有知情權,還不如早點讓孩子知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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