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檢察機關依法對趙琦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陝西檢察機關依法對趙琦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近日,漢中市水土保持工作總站原黨支部書記、站長趙琦(副處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漢中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趙琦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

漢中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趙琦在擔任西鄉縣委辦公室主任、西鄉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漢中市水土保持工作總站黨支部書記、站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華商報記者 寧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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