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孩子母親已離婚,前妻沒撫養費有探視權,最近頻繁來騷擾怎麼辦?

榆晴吖


探視權是法律賦予前妻的權利,不能剝奪只能中止,中止的原因必須是不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否則,撫養一方應提供便利,積極協助,不得阻礙對方的權利。


聽你的描述,你認為前妻在胎兒不穩時,接孩子玩一下,是有什麼陰謀詭計。其實,你前妻在胎兒不穩時,來接孩子玩,可能是想通過與孩子的相處和玩耍,來轉移注意力,緩解內心的緊張和痛苦,因為心神安定對養胎是很有幫助的。


至於撫養費,前妻沒有主動,你可以同前妻商量,或者起訴法院也是合情合理。但是,前妻不給,你自己也不說,心裡又不舒服,然後就不願意前妻探視或者接孩子玩,這不符合法律規定。


你們兩人已經離婚,以前所發生的不愉快就讓它隨風去吧,最無辜的就是孩子。如今,孩子的媽媽想接過去玩,就讓他去吧,不管怎樣,她也是孩子的媽媽,你可以不要,但孩子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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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雛糊說


與孩子母親已離婚,沒撫養費有探視權,最近頻繁來騷擾,如果你把前妻看成是一個毫無相干的人,那勿容置疑就是騷擾,如果你把前妻看成是孩子的親生母親,那就不是騷擾,就是一個親生母親對孩子的愛。

前妻沒有給孩子撫養費,一定是有原因吧,如果是因生活拮据,等以後條件好一點再補上,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是刁蠻任性不講道理,無視法律的判決,不盡一個母親應盡的責任,跟你耍無賴,你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討回公道,你一步步的忍讓,只能讓她得寸進尺。

看事情要一分為二,不要總是站在你的角度看問題,你是孩子的親生父親,你愛你的孩子不假,前妻是孩子的親生母親,更愛她的孩子,親生母親對孩子的愛一定是大於父親的,懷胎十個月受了多大的罪,孩子是母親用生命換來的,母愛永遠是最偉大的。

孩子天天在你身邊,你當然不在乎,孩子不在她母親身邊,孩子的母親能不想孩子嗎?母親想孩子來看自己的孩子有錯嗎?母親給孩子的愛能叫做騷擾嗎?作為孩子的父親,為什麼就不能理解前妻心裡的苦衷呢?

前妻想把孩子接走,多跟孩子待幾天是再正常不過了,她能安什麼心?除了想念孩子,還能有什麼?做為孩子的親生母親,就算她害死全世界的人,也不會害她親生的孩子,是你對前妻心生厭倦,還沒有放下心中對她的怨恨,是你把她想的太壞了,對她一直有成見,其實是你想多了。

夫妻因各種原因,不能在一起生活,離婚也是解決問題的一種方式,但父母對孩子的愛,是永遠不變的,請你對她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寬容,不要阻止一個母親對孩子的愛,否則你的行為是不是有點太殘忍?


情感解讀520


探視權是法律賦予離婚後,沒有撫養子女的一方的權利,但是這個權利的行使,也不是說無限制,行使探視權,也必須保護孩子的正常生活學習,如果你們離婚的時候,沒有明確如何行使探視權,你可以起訴,要求確定探視權的具體時間,從現在的司法實踐來說,探視權一般是在週末,一個月兩次。探視權是父或母的權利,其他人來接,我個人認為可以不準接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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