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主要分類
第一類: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摩擦、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間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的壓力急劇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設備、人員造成破壞和傷害的物品。
第二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指壓縮的、液化的或加壓溶解的氣體。這類物品當受熱、撞擊或強烈震動時,容器內壓力急劇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質洩漏、爆炸等。
第三類:易燃液體,本類物質在常溫下易揮發,其蒸氣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第四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這類物品易於引起火災。
第五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這類物品具有強氧化性,易引起燃燒、爆炸。
第六類:毒害品,指進入人(動物)肌體後,累積達到一定的量能與體液和組織發生生物化學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暫時或持久性的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如各種氰化物、砷化物、化學農藥等等。
第七類:放射性物品,它屬於危險化學品,但不屬於《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管理範圍,國家還另外有專門的“條例”來管理。
第八類:腐蝕品,指能灼傷人體組織並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傷的固體或液體。
危化品
防爆措施
1. 基本措施:
①控制可燃物:存放有火災、爆炸危險物質的庫房,採用耐火建築,阻止火焰蔓延;降低可燃氣體、蒸氣和粉塵在庫區內的濃度,使之不超過最高允許濃度;凡是性質能相互作用的物品,分開存放;
②隔絕空氣:隔絕空氣儲存一些化學易燃物品,如鈉存於煤油中,磷存幹水中,二硫化碳用水封閉存放等;
③清除著火源,採取隔離火源、控溫、接地、避雷、安裝防爆燈、遮擋陽光等,防止可燃物遇明火或溫度增高而起火。
2. 明火控制:控制檢修或施工現場的著火源,包括明火、衝擊摩擦、自燃發熱、電火花、靜電火花等;禁止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庫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應辦理動火許可證;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質;配置消防器材。動火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 摩擦和撞擊控制:在輔助設施、泵類運行中,保持良好的潤滑,及時清除附著的可燃汙垢;在搬運盛有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金屬容器時,防止互相撞擊,不能拋擲,以免因產生火花或容器爆裂而造成火災和爆炸事故,進出人員不能穿帶釘的鞋。裝卸、搬運時,輕裝輕卸,防振動,撞擊摩擦、重壓和傾倒。
4. 自燃發熱控制:油抹布、油棉紗等易自燃引起火災,應裝入金屬容器內,放置存安全地帶並及時清理。
5. 電火花控制:庫區使用的主要是低壓電器設備,往往會產生短時間的弧光放電和接點上的微弱火花,對需要點火能量低的可燃氣體、易燃液體蒸氣、爆炸粉塵等構成危險,所以電器設備及其配線應選擇防爆型。
6. 靜電火花控制:靜電最嚴重的危害是導致可燃物燃燒、爆炸,對需要點火能量小的可燃氣體或蒸汽尤其嚴重,在有汽油、苯、氫氣等場所,應特別注意靜電危害,進出人員應著防靜電工作服,管道輸送時應控制流速,散裝化學品槽車應有可靠的靜電接地部位並對靜電接地電阻進行監測報警等,整個系統應抑制靜電產生或迅速導出靜電。
7. 其他火源控制:夏季避免日光直射,配置相應降溫措施;室內倉庫避免大功率照明燈長時間烘烤,採用冷光源;庫區內嚴禁煙火;禁止使用可能發生火花的搬運工具;嚴禁使用不防爆的手機。
8. 阻止火焰及爆炸波的擴展:阻火裝置的作用是防止火焰竄入設備、容器、管道內,或阻止火焰在設備、管道內擴展,常用的有安全水封(196) 阻火器、單向閥。進入易燃易爆庫區的運輸車輛應進行“三證”檢查並加裝防火罩、帶小型防火器材。對於帶壓的儲存設施,洩壓裝置是防火防爆的重要安會裝置,包括安全閥和爆破片以及呼吸閥和放空管。
9. 儲存不穩定的烯烴、二烯烴時應有防自聚的措施,因為自聚過程會放熱,增大火災、爆炸的危險性。可採用指示裝置,如:壓力錶(液化氣儲存等)、溫度計、液位計和高位報警器(可燃液體儲罐)等,定期檢查或校準、檢定。
10. 另外,灌區還應設置避雷、防靜電裝置,每年檢測一次。
11. 應急準備:在容易發生火災、爆炸的重點部位安裝可燃氣自動監測系統、火災報警裝置和滅火噴淋裝置,定期檢修或測試、標定,配備的救援器材應具有防爆功能。針對不同的貯存物質和貯存條件,制定應急預案。
12. 如果遭遇危險化學品所造成的火災,在撲救時,所使用的器材有較強的選擇性 。對特性不同的化學品應選擇不同的撲救器材,在應急預案中應明確。危險化學品火災撲救應由專業消防隊進行。
危化品
貯存
化學危險品在倉庫貯存時應設專區或專櫃存放;在施工現場應有專房存放,其貯場地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1. 應保持通風良好。
2.應分類放置和標識。
3.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化學危險品貯存場地,貯存場地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
4. 貯存場地應按要求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並在顯要位置(如大門上)張貼防火和危險品的標識。
危化品
使用
1. 化學危險品在使用時,應有專人領用,管理和調配。調配應在指定的地方進行,使用前應清理場地,遠離火源,無關人員應撤離現場。
2. 油漆及塗料應指定專人按使用調配,應儘量避免浪費和洩漏,無用的油漆和塗料渣應作為有毒有害固體廢棄物單獨存放,定期交政府指定的部門處理。
3. 清洗時,應避免灑漏。廢溶劑應裝入密封瓶罐,沉澱後過濾回收利用,沉澱渣按有毒有害固體廢物處理。
4. 做好的塗層應讓其自然乾燥,嚴禁用高溫燈具或電爐等烘烤。
危化品
應急處置
1.疏散與隔離
在生產、儲運過程中一旦發生洩漏,首先要啟用應急產品防止擴散,接著疏散無關人員,隔離洩漏汙染區。如果是易燃易爆化學品的大量洩漏;這時一定要打“119”報警,請求消防專業人員救援,同時要保護、控制好現場。
2.切斷火源
切斷火源對化學品洩漏處理特別重要,如果洩漏物是易燃物,則必須立即消除洩漏汙染區域內的各種火源。
3.自我防護
參加洩漏處理人員應對洩漏品的化學性質和反應特性有充分的瞭解,要於高處和上風處進行處理,並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必要時,應用水槍、水炮掩護。要根據洩漏品的性質和毒物接觸形式,選擇適當的防護用品,加強應急處理個人安全防護,防止處理過程中發生傷亡、中毒事故。
4.洩露控制
如果在生產使用過程中發生洩漏,要在統一指揮下,通過關閉有關閥門,切斷與之相連的設備、管線,停止作業,或改變工藝流程等方法來控制化學品的洩漏。
如果是容器發生洩漏,應根據實際情況,採取措施堵塞和修補裂口,制止進一步洩漏。另外,要防止洩漏物擴散,殃及周圍的建築物、車輛及人群,萬一控制不住洩漏口時,要及時處置洩漏物,嚴密監視,以防火災爆炸。
5.洩露物的處置
①氣體洩漏物處置
應急處理人員要做的只是止住洩漏,如果可能的話,用合理的通風使其擴散不至於積聚,或者噴霧狀水使之液化後處置。
②液體洩漏物處置
對於少量的液體洩漏物,可用砂土或其它不燃吸附劑吸附,收集於容器內後進行處理。而大量液體洩漏後四處蔓延擴散,難以收集處理,可以採用築堤堵截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
③固體洩漏物處置
用適當的工具收集洩漏物,然後用水沖洗被汙染的地面。
危險品從生產領域向消費領域轉移過程中, 一般都要經過運輸階段。危險品種類繁多,很多具有易燃易爆特性,運輸過程 中如發生事故,不僅會引起交通堵塞等問題,更會造成較大的人 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尤其夏季來臨,炎熱的天氣更加增添了危險 品運輸中的火災危險性。
危險品運輸過程中應採取的安全防範措施
1、裝卸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危險品貨物裝卸作業過程中, 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輕裝、 輕卸、嚴禁摔碰、撞擊、重壓、倒置;使用的工具不得損傷貨物 的包裝,不能粘有與所裝貨物相牴觸的汙染物。貨物必須堆放整 齊, 捆紮牢固, 防止失落。操作過程中, 有關人員不能擅自離崗。
2、保證車輛處於良好技術狀況
裝運危險貨物的車輛技術狀況應符合以下條件:車廂、底板 必須平坦完好,周圍欄板必須牢固,鐵質底板裝運易燃易爆貨物 時,應採取襯墊防護措施,如鋪墊木板、膠合板、橡膠板等,但 不能使用稻草、麥草等鬆軟易燃材料;機動車輛排氣管必須裝有 有效的隔熱和熄滅火星裝置, 電路系統應有切斷總電源和隔離電 火花裝置;車輛的左前方必須懸掛危險品標誌牌;根據所裝危險 品的性質,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工具。
3、運輸途中注意安全行駛
運輸危險品途中,司機時刻要謹慎行駛,注意適當限速,保 持安全車距,夜間、雨霧天要打開危險品標誌燈,夏季應嚴格按 規定時限運輸、裝卸易燃易爆危險品。
4、禁止貨物混裝
危險品運輸的配裝隔離同危險品的儲存要求一樣, 均不得混裝。
5、選擇正確的滅火方法
運輸危險品時, 駕駛員和押運員必須仔細學習瞭解所運物品 的理化性質,隨車配備適合的滅火器材。途中一旦發生火災,要 保持冷靜,根據物品的性質採取合理的滅火措施,爭取在初起階 段將火撲滅,千萬不能驚慌失措、盲目行動,以免“火上澆油” , 釀小火成大災。
6、選擇合理的運輸方式
除了以上措施,危險品的運輸方式也要特別注意選擇。其運 輸方式有公路、鐵路、水路、民航和管道等。安全運輸方式的選 擇要根據所運物品的理化性質、所處位置、地理條件、運輸距離 及運量大小而定。一般採用鐵路和水路運輸較安全。運量小、路 途短又無鐵路和水路運輸條件的,可採用公路運輸。氣體和液體 (如石油、 天然氣、 液化石油氣)大量的散裝運輸, 宜採用較安全、 經濟的管道運輸方式。
2018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