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奇案:輕生女子上吊兩小時後還能“復活”?法醫驗屍發現端倪

泰州奇案:輕生女子上吊兩小時後還能“復活”?法醫驗屍發現端倪

有一次,記者採訪電視連續劇《法醫秦明》的原作者,向他詢問偵破案件中有無特別古怪的事情。秦法醫表示大多數時候還都正常,只有一次遇到死屍復活很是嚇人。“有一次,警察在現場覺得一個受害人已經死了,但是屍檢過程中又醒過來了,這是‘詐屍’吧。”秦法醫說。

“你說詐屍?”高法醫搖搖頭,道,“到現在我還沒遇上過,死了就是死了,哪兒還能再活過來?不過,我師傅倒是遇到過一回。”

這一下倒是讓我頗為意外,因為高法醫的師傅可不是平常人,那是正宗的一級英模。

泰州奇案:輕生女子上吊兩小時後還能“復活”?法醫驗屍發現端倪

朱汲,江蘇省泰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隊主檢法醫師,1994年12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英雄模範”稱號

根據當時紀錄,這個案子發生在1982年9月5日,地點在城河附近。具體地說,是在城河建築機械廠。那天老朱正在局裡徹夜處理另一起案件,凌晨5點多的時候忽然接到報案,稱城河機械廠發生了一起命案。泰州古稱海陵,圍繞舊海陵縣城的護城河便是所謂“城河”,這座機械廠便在城河邊上。此時正降著小雨,當時泰州城不大,治安也頗為良好,忽然發生一起命案很受重視,公安局長立即帶領偵察人員包括老朱在內冒雨趕赴現場。他們還帶上了防水相機以便拍攝當地情況。

儘管儘快趕去,依然到了6點多才趕到現場,遠遠看去,在岸邊已經圍了一群人,都在朝河裡眺望。老朱站在岸邊一看,只見廠區那邊在河畔利用環境,用鋼筋混凝土修了一座水榭,大概原來也是想添些雅趣。但因為種種原因,後來這水榭上面堆了不少器材,變成了一個類似堆棧的地方,顯然並沒有達到目的。

順著眾人目光看過去,可以清楚地看到在水榭下方吊著一個人,這人應該是利用水榭的水泥橫柱,用一根繩子套在頸上吊在那裡的

,看起來是常見的上吊自殺那種類型。

聽周圍人的議論,似乎還有人認得死者,說她是本廠的女工,前一天還好好的到商店買東西,今天怎麼就吊在這裡了?

“怎麼這麼久,還沒有解下來?”有個幹警問迎上來的保衛幹部。

保衛幹部面色悽惶,在雨中舔了舔嘴唇,苦笑道:“那個地方不好過去,已經去找小船了。”

“等船來了還有氣嗎?趕緊想辦法解下來,看看還有沒有救吧。”幹警道。

“不用了,掛在那兒快一個鐘頭了,人都涼了還有什麼好救的。”保衛幹部搖搖頭,“剛才我們有人游過去,想從水裡把她解下來,可是那地方水深,現在水量大,流得快,水面上根本呆不住人。”

泰州奇案:輕生女子上吊兩小時後還能“復活”?法醫驗屍發現端倪

▲ 今日泰州城河風景,估計很少有人知道這裡曾經有過這樣一起奇案

老朱看去,因為橋下空間比較低,那個吊在那裡的女工,雙腿還泡在水裡,被衝得一聳一聳的,但實際上已經沒有任何自主動作了,隱約還能看到那人雙目緊閉,口鼻處一片菌簞狀的分泌物。

事後調查,那裡的水深將盡兩米,的確從水中游泳過去解下一個上吊的成年人,還不讓她被水沖走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警察們也試圖從岸上接近出事地點,但堆堵的一些物件讓他們無法遂意。

最終,還是來了一條小船,由幹警操縱靠近水榭,剪斷了上吊的帶子,把受害者搭上了船。這時候,老朱翻腕看了看錶——8點10分。

8點10分把人放下來?6點到7點,7點到8點,這也就意味著死者吊在那裡已經兩個多小時,也許三個小時了吧?您不會是說復活的就是這位!

高法醫嘆了口氣,給我看他當年留下的一份論文目錄,其中一篇題目竟然就是《縊頸兩小時未死一例報告》,作者朱汲。

泰州奇案:輕生女子上吊兩小時後還能“復活”?法醫驗屍發現端倪

▲ 難道還真是吊了兩個小時之後還能不死?!

根據朱法醫自己的記錄,當時的確是在發現兩個多小時之後才把“屍體”從水泥的橫樑上解下來,旁觀者認出,這的確是本廠的一位女工,姓鄧,而參與工作的人都認為這人肯定已經死去了——9月初的泰州依然屬於夏末,氣溫還比較高,可是摸到死者的皮膚已經是冰冷冰冷的。但是大家都忽略了兩個問題:

第一,人在特殊瀕死狀態下,比如溺水形成自保性休克,可能出現循環下降,新陳代謝幾乎停止,體溫降低的情況;

第二,這位的腿浸在水裡,水溫較低,摸上去當然冷冰冰。

保衛科的人員早就在疏散圍觀者,既然把“屍體”解下來了,作為法醫便應該進行驗屍。幹警們把一張白布鋪在岸邊草地上,把“屍體”放在上面,便開始驗屍的程序了。

到了這個時候,跟無數屍體打過交道的朱法醫,也沒有意識到這具屍體有什麼不同。他做了檢查,並留下了如下的紀錄——這相當於古代仵作寫下的“屍格”。

驗得縊者系鄧XX,女,四十七歲,工人。身高164cm,發育正常,營養中等,體格一般……顏面腫紫青脹,頭髮無外傷,兩目緊閉,鼻腔有涕流出……縊繩系圓型白棉紗帶,直徑0.6cm,頸前甲狀鎖骨上緣有軟性馬蹄形縊溝一道斜後上至兩耳後乳突處提空,縊溝紫紅色,寬約0.5cm,深約0.1cm,唇頰粘膜無外傷,壓迫胃區,口腔有清水外溢……

這個“屍格”填寫得整齊,準確,一絲不苟,且對勘察重點作了詳細記述,比如注重頭部有無外傷,為將來定性是自殺還是他殺預先做了準備工作,而馬蹄形縊溝與兩耳後是否交匯正是判斷是生前懸吊還是死後懸吊的關鍵。看到此處,我們甚至可以想象出這位老法醫面對突發情況從容不迫、科學審慎的樣子——朱汲法醫那一年49歲,正是一名優秀法醫的黃金時間。

然而,即便是經驗這麼豐富的法醫,還是把“死者”完完全全當作一具屍體來對待了,而且能得出這麼多檢驗成果,顯然也是花費了不少時間,周圍的人也沒有覺察到任何異樣。

直到他檢查死者的眼結合膜時,奇變陡生。他撥開“屍體”的眼皮,用手電一照,他對自己的學生說:“頓時覺得自己全身都僵硬,雞皮疙瘩都起來了!”

詐屍了?!

老朱之所以會嚇了一大跳,是因為這個“屍體”不按常理出牌啊——她的瞳孔對光居然有反應!

泰州奇案:輕生女子上吊兩小時後還能“復活”?法醫驗屍發現端倪

▲ 動物包括人的瞳孔是會隨著進光量而變化的,高光縮小,弱光擴大

高羅佩所著《狄公案》中有一起《紫光寺》案件,其中偵破玉鏡真人之死謎團的時候,狄公利用了玉鏡所畫一隻貓的瞳孔發現了線索——玉鏡臨終所畫之貓的瞳孔縮成一條線,暗示了他的死亡時間。

然而,也有一種情況下,瞳孔對光是沒有反應的,那就是死亡之後。

死者的瞳孔,正常情況下是散大的——人死亡後神經不受控制,已經無法調節睫狀肌的伸縮了,也有一些情況是縮小的——那是劇毒藥物的表現之一。

然而,無論是大還是小,它都是固定的,不可能再隨著入光的變化而發生擴大或縮小。

泰州奇案:輕生女子上吊兩小時後還能“復活”?法醫驗屍發現端倪

醫:咦,對光沒反應,可以宣佈死亡了;患:大哥,那隻眼是假的好不好

朱法醫對“死者”的眼睛用手電筒照一下純屬習慣成自然,他本來的目的是看“死者”的結膜有沒有出血。如果“死者”是被人扼死的,通常會出現舌骨折斷,眼結膜點狀出血這樣的特徵。他準備觀察這一點以判斷有無他殺的可能。

誰知就這一下習慣成自然,讓這位老法醫毛骨悚然——這至少吊了兩個多小時的“屍體”,瞳孔居然對光有反應,這說明……她居然還活著!

其實在開始驗屍的時候,朱法醫曾對這具“屍體”有過一點點疑問,那就是沒有明顯的屍僵和屍斑。不過他很快忽略了這一點,因為通常這兩者會在死亡一兩小時後會出現,但這具“屍體”懸吊的環境比較特殊,她的雙腿浸在水中,被水流沖刷呈無序浮動狀態,這樣一來,形成屍僵、屍斑的時間晚一些也是正常的。

但是,無論如何也想不到,這冰涼而且全無心跳、脈搏的“屍體”居然還活著!

從驚異中清醒過來,不顧周圍人的呼喚(他剛才的表情會不會讓旁人以為法醫中邪了?)朱法醫立刻翻開“屍體”另一側眼皮,用手電光照了過去。

同樣有反應。

“人工呼吸!”朱法醫大喊起來,“人還活著!”

20分鐘後,“死者”恢復了自主呼吸,脈搏也重新被摸到了……

法醫也是有醫師證的,救人得法並不奇怪,只是一個法醫在“死亡現場”救死扶傷,總讓人感覺有些異樣。大家馬上把她送到醫院繼續搶救,但無論如何人肯定是活過來了——那可是吊了兩個多小時啊!

按照正常的情況,吊上兩個小時,肯定是沒救了。這是因為人的喉頸部其實非常脆弱,據測算,只需要17公斤的力量,便足以使頸部所有血管失去功能,這之後6分鐘內大腦會因缺血而死亡。

所以,泰州的這個“死屍復活案”幾乎空前絕後。

必須糾正一下,這個“死屍復活案”必須加引號,因為它涉及了三個概念,表述都不科學。

首先,活過來的不是“死屍”,死屍肯定是不能活過來的;

其次,她不是復活,因為她根本就沒有死,只是復甦而已;

最後,這也不是“案”,因為這件事屬於自殺,並沒有立案。

經過調查,實際的案情是這個鄧某凌晨和丈夫發生爭吵後決定自殺的。

根據她自己描述,兩人因家庭瑣事發生矛盾,吵鬧了一夜,丈夫在凌晨5點鐘憤而離家出走。她隨即也因為絕望而決定尋死。

最初,她準備跳城河自殺,但走進河中之後嗆了幾口水,迷迷糊糊漂到水榭旁邊又上了岸,她覺得這樣死不成,便爬上水榭,解下褲帶把自己懸在橫樑下上吊自殺,此後便迷迷糊糊不知發生什麼了。

這段話,是“死者”親自講給朱法醫的。9月10日,在案發四天之後朱法醫在醫院再次見到了鄧某,這時的她神志已經清醒,只是說話聲音比較低,不願多講,示意喉嚨疼痛。不過,經過朱法醫親自檢查,發現觸診甲狀軟骨、環狀軟骨、舌骨等處,除了舌骨大角有壓痛外基本沒反應。朱法醫問她感覺如何,她說:“不能吃,水也不太能喝,頸項痛,胃不舒服,光想嘔。”

對答如流,邏輯清晰,朱法醫判斷她已經沒什麼危險了,少量後遺症的痊癒只是時間問題。果然,當天鄧某已經可以下地行走了,因為擔心扣獎金,第二天即開始上班。

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鄧某吊了兩個小時還能恢復到活蹦亂跳呢?

朱法醫到現場重新勘察,特別注意當地水文和潮汐情況,發現在早晨高潮的時候,水榭底部和水面最近可以達到只有60釐米,若有所悟,最後作出了自己的判斷。他在記錄中寫道:

“鄧某約在晨5時剛過不久離家,直至下河準備自溺,因嗆得難受改用上吊。假設5時30分上吊,並很快喪失意識至8時10分剪繩放下,已超過兩個小時。不但未死,復甦後,除喉嚨痛及刺激症狀較明顯外,腦神經症狀不明顯,無健忘症及其它適發性後果。四天後即正常上班,其原因可能是吊起時間雖長,但身體大部分在水裡,由於水的浮力,以及波浪的盪漾而使身體多次反覆的上浮及飄蕩,致作用於頸部的壓力一鬆一緊,不能持續壓迫。呼吸及腦細胞血液供應呈間歇性,損害較輕。”

泰州奇案:輕生女子上吊兩小時後還能“復活”?法醫驗屍發現端倪

▲ 泰州晚景,或許這份美麗,連上天也不忍加之悲劇——不過這裡地處江北卻也是水鄉,應該是悲劇變喜劇的客

這的確是一個堪稱世界奇蹟的事情,如果那位鄧某還在世,今天已經年近九旬了。不過,高法醫喋喋不休地對我講,這件事只是個案,萬萬模仿不得,正常情況下身體在水裡,用繩子吊住脖子一樣會死人的,浮力不足以挽救生命,這一次的特例使各種因素巧合造成的,“一萬個人裡,也不會出現第二個”。

我想他這是囑咐得有點多餘,這屬於常識問題。當年學游泳,有一個同學和另一位開玩笑,在游泳池邊用胳膊夾住對方的頭拉上岸來,那位當時就失去知覺了。幸好體育老師在場,飛奔過來連續進行人工呼吸,才把人搶救過來,這只是瞬間的事情,要吊兩個小時……估計全校老師來做人工呼吸也沒戲啊。

而我在讀老法醫留下的記錄文檔時,心中還有無限感慨——1981年,朱法醫已經檢出了鼻咽癌,他和這個惡魔苦鬥了15年,最終在1996年去世。去世前幾年,他已經喪失了語言的能力,聽覺也變得很差,卻依然堅持在第一線繼續著作為法醫的工作。這遠遠超出了正常人抗擊癌症的時間,他究竟為何能抗爭如此長的時間呢?

泰州奇案:輕生女子上吊兩小時後還能“復活”?法醫驗屍發現端倪

從他對案件細緻入微,娓娓道來的描述中,我有一種特殊的感覺——一般人在得知患癌症之後,大多心情沉重,而他依然對自己的事業體現出孜孜不倦的興趣,一邊破案,一邊指導弟子,把生活過得有滋有味,這或許已經超出了帶病堅持工作的範圍,而上升到了生命之道的範疇。

正在這時,看到高法醫在看著案卷搖頭,便問他是不是有同樣的感慨,他卻說不是。他搖頭是感到一點黑色幽默。

那位自縊的女工,因為和丈夫吵架就要尋死,先投河再上吊十分堅決,而活過來馬上想到扣獎金問題,生命和獎金,孰更值得珍惜,這個價值取向怎麼讓人看不明白呢?

“我想,這一定是數學學得不好。”高法醫總結道,“一定的。”

【完】

歡迎關注公眾號【薩蘇】(sasutime)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