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房價不斷的上漲,居民購房的熱情也是與日俱增,如今的人們很多也早已將家裡的餘錢變成了房產,房子的空置也是一種浪費,租房也就成為了許多人比較鬧心的一件事,租客不停的變換,還有著房屋的維護等很難兩全。
近期據報道,有梁先生將自己家的房子租給了一個租客老李,簽訂了八年的協議,協議也是按照正常的手續辦理,隨著時間的推移,梁先生也是比較放心,老李也是按時的將房租打款,從未有著拖欠。
隨著時間的推移,三年的時間也已經過去,梁先生也比較的放心,平時工作和家庭生活也是相對較為繁忙,也就很少到了房子,只是到期看一下賬戶的房租是否到賬,一切都是順理成章。
就在前段時間,梁先生閒來無事突然想起到房子去拜訪這個租客老李,畢竟熟悉這麼久了,也算是熟人一場,順便看看房子具體什麼情況。到了現場之後,梁先生愣住了,租客換人了,是一個從未見過的陌生人王某,王某聲稱房子從老李手中租賃,還有著五年的租期,租金也是如期交給老李。
梁先生很是鬱悶,租客都換人了,自己還是不知道,心情很是不爽,也怪當時簽訂合同時候沒有認真考慮,沒有不得轉租這一條。梁先生想想這人還是不靠譜,仔細查看了房子之後驚呆了,房子的屋頂很多地方都是牆皮脫落,斑駁破爛的樣子,天花板上還有很多的黴斑。這是個什麼情況?
原來由於房子處於頂樓,上一個租客老李在樓頂放了很多土層,種植了很多青菜,長年的積水嚴重,導致的樓頂漏水,而閣樓的瓦片因為安裝太陽能踩壞了也沒有修理,所以下雨也會滴水,閣樓一般也沒有人居住,房子的牆皮和屋頂也就不去關注,更不會維修。
梁先生很是鬱悶,電話原來的租客老李也是難以打通,找不到了,原來自從上次交過房租之後就已經搬走了,王某也已經居住有兩個多月。如今王某肯定不會願意承擔維修的費用,梁先生憤怒不已,氣得想要終止合同收回房子,可是王某卻是不同意,認為自己搬家等費用都已經付出,合同也沒有到期,再搬家很不方便也虧了。
梁先生也是煩心不已,租房子遇到這種事,又該如何解決呢?那麼租賃的房子被過度的損壞,是否可以提前單方面終止合同呢?
相關專家表示,租客在租住房子之前對於房子的完好性應該有著認知,如果房子遭到損壞,房東有權要求租客出面儘快維修,並且如果房子真的毀壞到很嚴重的程度,房東有權利單方面終止租房合同,並且要求得到相應的賠償。
關於這種事情,你又是怎麼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