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濱集團:公司目前執行的利潤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分紅承諾 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的有關規定

同花順(300033)金融研究中心4月21日訊,有投資者向旗濱集團(601636)提問, 公司近幾年不斷擴張產能,這需要很多錢,而公司這兩年都是持續的高分紅,為什麼不用這部分資金去減輕負債結構呢?這是出於怎樣的考慮?

公司回答表示,感謝您對公司的建議。作為上市公司,旗濱集團始終堅持把“投資獲得穩定、持續、合理的增值及回報”當做本身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也是公司尊重股東權益、履行社會責任的關鍵和持續發展的基石。旗濱集團在保持公司持續發展,經濟效益逐步增長的同時,公司結合實際情況,積極回報股東。為進一步強化回報股東的意識,公司不斷完善董事會、股東大會對公司利潤分配事項的決策程序和機制,並於2017年7月制定了《公司未來五年(2017年-2021年)股東回報規劃》,規定“在滿足各項規定和現金分紅條件下,未來五年每年進行一次現金分紅,公司在足額預留法定公積金、任意公積金以後,每年向股東現金分配股利不低於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50%。”,公司目前執行的利潤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分紅承諾,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的有關規定,有明確的分紅標準和分紅比例。感謝您對旗濱集團的關注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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