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眾吃“人血饅頭”?我呸!

今天看到一篇文章實在是太生氣了。裡面有這麼兩句話:“觀眾是否助長了這種’虐星’節目的不良傾向呢?”“更進一步深究,這種“虐星”綜藝的思路誤區,並不是無端出現的。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很多觀眾就是喜歡看這樣的節目。”

我就呵呵了,簡直是好好在家坐著,突然給我們這些觀眾(其實應該還不算觀眾,像我之前根本就沒聽過這個節目)扣上這麼大一頂帽子,實在是擔當不起這樣的重責。我說誇張一點,按照這些文章的說法,我們這些群眾身上揹負的不止一條人命,而應該是多條人命。

事情起源於高以翔錄製節目不慎過世,我當時看到也是十分震驚、不敢相信,短短一個月時間雪莉、荷拉相繼過世,還未緩過神來,“王瀝川”也離開了這個世界。

可沒想到的是,很多自媒體號只會用“雪崩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來概括整件事,甚至有的把矛頭直指觀眾,一句話就概括完了。

但我想說的是,有的雪花可能就僅僅、只是想好好下場雪。問題的關鍵應當是,適量的下雪,能讓整個世界潔白,過量的雪花,才會導致雪崩。憑什麼一棍子打死所有“雪花”,指責所有的“雪花”?

舉個例子,早高峰的地鐵,有的人就是不緊不慢地進地鐵,但就是有這麼幾個人在後面推推搡搡,把前面的人一股腦都擠進去,難道這些不緊不慢的人也是素質差嗎?這兩種人難道不應該區分嗎?

再說雪莉和荷拉的事件,其實有部分人壓根不太清楚在她們身上發生了什麼事情,就是兩位去世後看相關報道,才知道原來她們生前都遭受過網暴。那麼,這些剛剛才知道發展始末的觀眾,又要揹負這麼重的責任嗎?

Okay!假設“有部分人”確實看見了網友辱罵明星,站出來了,告訴這些鍵盤俠:你們不應該這麼對他們。但如果這些明星還是因為網暴自殺,那這“有部分人”是否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因為按照這些文章的說,“有部分人”沒有阻止這件事情的發生。

假設“有部分人”看了某某衛視的節目,覺得強度太大了,舉報他們。可最後節目還是繼續,然後有人出事了,那這“部分人”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嘛?因為“有部分人”還是沒有阻止這件事情發生。

真的是搞笑了!不去改變、舉報網暴的人,也不去整頓節目,反而把鍋甩到觀眾的頭上?

不由想到幾年前的公交事件,具體始末我忘記了,大概就是乘客和司機吵架,導致一整車的人翻車而亡。

這時候,相關言論出來,車裡的人要是當時阻止了,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可事實是,一部分人確實出來阻止了,但慘劇還是發生了。而另一部分人可能就是上班或者上學累了,想好好休息,不想參與這場紛爭,已經為此付出慘痛的代價了。憑什麼有的人就可以好像在現場一樣,分析得頭頭是道:就是因為這些人沒有站出來,才導致這場悲劇。

更何況,心理學上有一個責任分散效應,是指對某一件事來說,如果是單個個體被要求單獨完成任務,責任感就會很強,會作出積極的反應。但如果是要求一個群體共同完成任務,群體中的每個個體的責任感就會很弱,面對困難或遇到責任往往會退縮。

所以,這些文章有什麼資格站在道德制高點上,把自己剝離出觀眾這個角色,指責這些無辜的乘客或者觀眾,甚至有的還說如果我在現場,我會怎麼怎麼樣。到底是誰在吃人血饅頭、蹭熱度?如果一發生什麼大事,就把其中的一口鍋甩到群眾身上,還真夠簡單的。

而且,最近幾年,我發現有的人特別會鑽空子,在網絡上大吐苦水:被別人評判演技差,說什麼觀眾不是專業的,然後心情特別糟糕。

可問題是,有的鍵盤俠用辱罵的方式當然不對,這已經觸犯法律,但你本就是公眾人物,會被觀眾評價不是自然的嘛,你不應該早就做好心理準備嗎?為什麼一有什麼事情,就把帽子扔到觀眾頭上。

最後,我想說的是,上面所有指的觀眾是理性的觀眾,而不是那些汙言穢語、網暴別人的觀眾,他們已經觸犯了法律,不在我們討論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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