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長泰:探索改進社區矯正檢察監督提升社矯監管水平

正義網漳州4月27日電(通訊員黃從餘)“感謝檢察機關讓我重獲新生!”近日,福建省長泰縣檢察院第三檢察部幹警接到服務對象楊某的來電,感謝檢察機關對他的幫助,讓他重拾生活的信心。 

1月21日羈押於長泰縣看守所的貴州籍留所服刑人員楊某陳舊性肺結核復發並大量咳血,經鑑定,楊某病情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此時恰逢臨近春節及疫情防控期間,楊某無法回到貴州執行入矯事宜,該院立即監督指導看守所依法與楊某在長泰居住地的社區矯正機構辦理相關交付手續。因楊某在長泰無固定職業,身邊又沒有近親屬,造成楊某無法正常入矯的困境。為嚴防脫管漏管情況發生,該院與司法局協商,通過走訪、核實、落實保證人等,使楊某順利入矯並做好後續治療。目前,楊某已暫與監外執行期滿,解除社區矯正。 

該院通過與司法局建立工作聯繫、信息共享、突發事件處置、社區矯正對象維權等機制,打造社區矯正信息化監督平臺,深入一線開展社區矯正檢察監督,實現“嵌入式”社區矯正檢察監督模式,充分保障社區矯正對象合法權益,切實提升社矯監管水平。 

同時,該院以社區矯正檢察官辦公室為載體,將定期專項檢察監督轉變為常態化檢察監督的工作模式,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長泰縣關於在社區矯正機構設立檢察官辦公室的實施意見》《長泰縣社區矯正檢察官辦公室工作職責》等相關工作制度,要求派駐檢察每週不少於2個工作日,並做好記錄,通過與司法機關社區矯正信息聯網,實現了對社區矯正各環節執法活動的全程同步監督。 

此外,該院聯合司法局創建社區矯正“聽辯會”制度,有效強化社區矯正檢察監督,改變了以往社區矯正工作中社區矯正對象認識不到位、工作人員角色轉換不到位、日常管理和處罰信息不公開等狀況,有效解決社區矯正中的“虛管”問題,拓展檢察機關對社區矯正工作開展法律監督的新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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