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間受賄90多萬 龍遊縣原林業局副局長獲刑

7年間受賄90多萬 龍游縣原林業局副局長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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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說這是心意,而我又是主持工作的副主任,不收也不好。”在陳述收受賄賂為他人謀利時,陳某某總是把這句話掛在嘴邊。近日,龍游縣原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某某受賄罪一案在龍游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被告人陳某某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25萬元。

2007年10月,陳某某調任龍游縣河道資源管理辦公室副主任,主持該縣河道管理辦公室日常工作。這次的工作調動讓他接觸到了河道砂石資源規劃、開發及公開招標工作,也讓他嚐到了收受賄賂的“甜頭”。利用河道辦副主任的職務便利,陳某某經常替“有關係”的砂場業主承接工程、工程配套採砂項目等。經查明,2007年至2014年期間,陳某某利用職務便利為砂場業主謀取利益,先後收受7名砂場業主賄送的現金、購物卡、香菸(票)、黃金等財物,共計價值90萬餘元。

2019年8月13日,陳某某因涉嫌受賄罪被龍游縣監察委員會留置。同日,龍游縣檢察院決定對陳某某刑事拘留,並於11月21日決定對其逮捕。期間,陳某某在家屬幫助下退繳所有受賄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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