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哈爾濱疫情繼續蔓延,連官員都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在4月21日,哈爾濱增加了7例本土確診病例,其中有4例與之前的病例有關聯,這一波病例從4月9日開始延續至今,源頭還要從美國歸來的一名留學生說起。

如果哈爾濱疫情繼續蔓延,連官員都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美國歸來1傳幾十,仍在蔓延

韓某(女)在3月19日從美國加到哈爾濱,據官方消息,她是一名既往患者。韓某的鄰居曹某(女)、曹某男友、曹某母親王某苓後面都相繼確論,這3人是無症狀感染者。

王某苓與郭某明(50多歲)是男女朋友關係,郭某明在4月9日被確診。郭某明曾經與多人聚餐,有多人因此被感染,其中有一名87歲的老人家陳某,他是此次病毒蔓延的核心。

陳某由於中風,先後到哈爾濱第二醫院和哈醫大一院就醫,這個過程中,使得兩間醫院的多名患者、陪護人員及多名醫護人員被感染

哈爾濱第二醫院在4月20日宣佈停診。

如果哈爾濱疫情繼續蔓延,連官員都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更多疫情蔓延的細節

4月2日至6日,陳某在哈爾濱第二醫院住院時,曾經出現過發熱症狀,醫院並沒有對其進行核酸檢測,黑龍江曾經出過規定,入院患者和陪護人員需要進行核酸檢測,否則不允許住院。

4月6日,陳某被轉送至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拉診醫院未對陳某詳細問診,相關人員也沒有按規定穿防護服,也沒有對陳某進行核酸檢測,陳某被安排進入一個8人病房。

據報道,陳某在確診之前,他的陪護經常在走廊休息扎堆聊天,為病毒的傳播增加了危險。最終,各種因素導致了病毒在醫院內部傳播

截止至21日,內蒙古有確診病例,曾經在哈醫大一院住院;遼寧的一個確診病例,曾經在哈醫大一院陪護父親。

如果哈爾濱疫情繼續蔓延,連官員都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風暴中心的情侶

陳某是被郭某明感染,郭某明與五某苓是情侶關係,他們兩人由於隱瞞謊報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觸者等信息,被哈爾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據分析,他們很有可能會因觸犯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判刑。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起碼需要符合兩個條件:違反防疫規定、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嚴重傳播危險。就目前的情況來講,已經造成了傳染病傳播。

結合最近鄭州郭某鵬的判決(致40人隔離,被判1年半),如果認定這對情侶的行為導致了後面幾十人被確診,很有可能判3至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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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染病防治失職罪

陳某因為中風,在兩間醫院住院就診,這兩家醫院,都沒有按照規定為其做核酸檢測,也沒有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導致疫情蔓延。

除了前面那對情侶外,有些官員可能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第409條規定了傳染病防治失職罪,從事傳染病防治的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流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立案標準,符合《刑法》第409條規定,以下這些情形需要立案偵查:

1、導致甲類傳染病傳播的;

2、導致乙類、丙類傳染病流行的;

3、因傳染病傳播或者流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殘疾的;

4、因傳染病傳播或者流行,嚴重影響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的;

如果哈爾濱疫情繼續蔓延,連官員都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寫在最後

新冠病毒的傳播性真的很強,一不小心就會造成疫情再次蔓延,目前全國都已經復工復產,我們還是要按照專家的建議做好個人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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