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6日,全國首例因網絡個人大病求助引發的糾紛在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籌款發起人莫先生隱瞞名下財產和其他社會救助,違反約定用途將籌集款項挪作他用,構成違約,一審判令莫先生全額返還籌款153136元並支付相應利息。
兒子身患重病,父親網絡眾籌15萬
2017年9月,28歲的莫先生與許女士喜得一子。然而,兒子出生後身患一種名為威斯科特-奧爾德里奇綜合症的重病,讓這個家庭不僅背上了陰影,更面臨著沉重的經濟負擔。2018年4月,莫先生想到了利用“水滴籌”進行網絡籌款。
4月15日,莫先生在水滴籌發起了籌款目標為40萬元的個人大病籌款項目,他說:“我是為我身在重症監護室的孩子發起求助的……這5個月來,孩子飽受疾病折磨,為了給他看病已經花光了家裡的全部積蓄,欠下了20多萬的外債,醫生說要做好長期的治療準備,後續至少要40萬元左右的治療費用,但我們家就是工薪家庭,我和妻子的工資根本不足以支付孩子的治療費用,可誰能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孩子被病魔折磨呢?他是我們家唯一的希望啊!……”
當天15時31分,莫先生的申請被審核通過。至次日21時55分籌款截止,共籌集款項153136元,捐款次數6086次。籌款期間,曾有人舉報莫先生家有門面房出租收益,16日17時許,莫先生按照水滴籌公司要求增信,他辯解門面房是孩子爺爺的收入,其夫妻二人沒有工作,妻子剛剛找到工作。
籌款結束後,莫先生立即向水滴籌公司提出了提現申請,資金用途表述為用於孩子抗排異、抗感染和心臟治療。4月18日,水滴籌公司將籌款153136元全額匯款給莫先生。
2018年7月23日,莫先生之子死亡。
法院判定全額返還眾籌款及利息
2018年7月27日,也就是莫先生之子去世後的第5天,妻子許女士向水滴籌公司舉報稱,“籌款那次在醫院住院用掉5.3萬,其中31500元是之前社保報銷的錢付款的,醫院裡有個基金2萬元那時候也到賬了,所以水滴籌的錢基本沒用……孩子父親是拆遷戶,家裡有房,還有店面,並不存在借錢的情況……”。
2018年8月27日,水滴籌公司正式向莫先生髮送律師函,要求其在8月31日前返還全部籌集款項。莫先生收到律師函後,並未返還。為此,2018年9月,水滴籌公司向北京朝陽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莫先生全額返還籌集款項153136元,並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自2018年8月31日起的利息。
法院經審理查明,莫先生之子2017年11月診斷為威斯科特-奧爾德里奇綜合症,先後在嘉興市當地醫院和復旦大學附屬兒科醫院治療,進行了臍血幹細胞移植手術、心包穿刺術,曾出現低鉀血癥、心包積液、心肌病(心肌肥厚)、先天性心臟病(室間隔缺損)、鉅細胞病毒感染、移植物抗宿主反應等病症,先後總計產生醫療費35.5萬餘元,其中醫保報銷後個人支付部分為17.7萬餘元。
除水滴籌籌得的款項外,2018年1月愛佑慈善基金會資助4萬元匯款至復旦大學附屬兒科醫院,2018年3月上海市未成年人罕見病防治基金會救助2萬元,2018年7月31日嘉興市南湖區民政局救助28849.71元。後因莫先生之子病逝,愛佑慈善基金會資助款在醫院賬戶有結餘3萬元,該3萬元被取消。上述救助款總計88849.71元,扣除結餘取消的部分,莫先生通過其他社會救助渠道,實際獲得的救助款也達到58849.71元,
且前兩項救助款均發生在通過水滴籌籌款前,但莫先生在籌款時並未披露相關情況。同時法院查明,莫先生在通過網絡申請救助時隱瞞了其名下車輛等財產信息,亦未提供妻子許女士名下財產信息。莫先生通過水滴籌發佈的家庭財產情況與其申請其他社會救助時自行申報填寫的內容、妻子許女士的證言等也存在多處矛盾。
為此,法院認定儘管莫先生之子的病情及治療情況基本真實,發起籌款時也確有求助意願和客觀必要,但是其在求助時隱瞞家庭財產信息、社會救助情況,信息準確性、全面性、及時性存在問題。
最終,朝陽法院一審判令莫先生全額返還水滴籌公司153136元並支付上述款項自2018年8月31日以來的利息。
中國人看病靠募捐?
我們經常會在朋友圈看到各種求助信息,《白血病男子下跪求助》,《男子為救子街頭扮馬讓人騎》,《女孩街頭賣擁抱給男友治病》,《7旬老夫妻賣房給兒治病睡橋下》等等太多太多的例子了,這種募捐能幫他們多少?再說為什麼你生病要我來為你捐款呢?要別人為你買單呢?
對於很多家庭來說,看不起病是最大難題。一人生病全家受窮。醫療費用之高昂,讓他們花盡了積蓄,甚至還借遍了親朋好友,實在沒有別的辦法了,只能向社會求助。這是無奈並且無助的選擇。
2019年05月09日 ,《北京晚報》上刊發文章《保險比眾籌更有用》
我們在思考一個問題,對於我們普通家庭而言,是有錢容易還是買份保險容易,答案不言而喻,如果你掙不到足夠能化解風險的錢,那就去買份保險應對風險,畢竟保50萬比掙50萬容易得多,為了家人,再窮也不能省保險。
遠離貧困,從一份保障開始
重大疾病,不但威脅健康,還侵蝕財產。雖然目前我國的社保醫療保險覆蓋廣,但是一旦遭遇重大疾病,很容易面臨因病返貧。這個時候,重疾險就起到了應有的經濟救助及保障功能。
理由一:這是一張“活”的保單
它與一般的壽險保單不同,重大疾病保險,是一張活的保單,它的生效並不在於生命的終結。相反,它是一張與被保險人站在同一個陣線、共同對抗病魔的保單。被保險人可以利用這筆理賠金,做最有利的治療。因此,這張保單將可以協助被保險人延續寶貴的生命,讓被保險人可以安心地面對病魔,也有更多的機會重新擁抱健康的人生。
理由二:保障多種重大疾病
全世界死亡人數中,66%的人死於重大疾病,30-45歲患上重大疾病的機率超過50%.而重大疾病保險正是承保這類發病率高的疾病。根據資料顯示,癌症、腦血管疾病、心臟疾病、腎炎、慢性腎衰竭是導致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買重大疾病保險對每個人來說是很有必要的。
理由三:避免家庭經濟崩潰
“辛辛苦苦幾十年,一病病到解放前”。當一個人不幸患上大病,接受疾病折磨時,如果還要飽受斷飲之苦,這真是人生的悲哀。購買重大疾病保險,不僅讓被保險人可以好好地接受治療,更能避免家庭經濟因為龐大的醫療費而陷入困境。
理由四:彌補社保的不足
雖然在社會保險的保障之下,部分人可以享有基本的醫療保障。但是,由於資源的有限性,仍有許多費用必須自費。重大疾病保險的理賠金正好可以彌補不足之處,尤其在醫療科技發展的今天,許多的藥品都不在社會保險的給付範圍之內。如果病人在經濟上能有足夠的優勢,不就多一分獲得重生的機會嗎?
理由五:萬一得病,有錢安心養病
一旦不幸患上重大疾病,除了病中治療之外,還有病後療養,這往往也需要錢,療養的好與壞直接影響著治療的效果。如果再加上失去工作的能力,病人的基本生活將立刻面臨危機,更不用說是安心養病了,對於這個龐大的開支,讓重大疾病保險的保險金來協助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