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中交付的巨额现金借款人不承认怎么办?

用户2253531205941


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有出借人证明将巨额现金交付给借款人的事实,可以是借款人事后承认已交过款的电话录音或当时交款的其他在场人的证人证言。


小白杨普法


一、借条是合法有效的,并且如果不认账但对方拿不出已还款或未借款的证据的话,法院仍然会判借条生效的

二、完善手续的话去做个公证就好,也要注意这个朋友的偿还能力,如果偿还不了就算胜诉了也是你的损失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