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借款人,没借给我一分钱,把我起诉了,法院判我还钱,并拉入了黑名单,我该怎么办?

重庆人21


我和有相同遭遇,不过我借钱给人,他却请了三个人一具中一个员亲弟,一个堂弟,一个朋友做假证,明明没还钱却说还完了,还拿着纸条在法庭上照着念,分几次,在哪年,什么地方,讲得是有鼻子有眼,而对自己的提到的关建证人他却不敢请来做证,我当庭提出来要请此人作证,却没有被法官采纳,第一审就这样败诉了,第二审我要求此人作证,法官却以此证人一些小细节讲得不清楚和我提供的仁兴条将近十年之久,为什么到现在才启诉,我把事实告诉了他也没用,我把一审和二审判决书让专业律师和一般的人看,却决得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怪哥11


我相信这个事情并不像你所表述这么简单,如果你表述的情况是真实的,法院最终判决你败诉,至少可以推测出以下事实:

一、对方手上有你书写的借条。

二、对方有足以让法官相信的交付理由。

三、你自己没收到钱。

如果以上推测是正确的,那么你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救济。

01

申请案件再审

因为案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判决是生效的,你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申请再审。认真梳理审理过程中认定的事实和证据,看看法官采信的内容和事实以及证据是哪些,找出这些证据存在的问题。

同时整理手上可能有的证据,之前审理为什么会败诉,是自己的证据问题,还是对方造假太真,迷惑了法官。

将问题汇总,找出突破口,用手上的新证据去申请再审,如果法院系统不立案,可以将整理好的材料提交检察院,申请抗诉。想尽一切办法让案件进入再审程序,这样才有翻转的机会。

02

向公安机关报案虚假诉讼罪

对方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确实存在,现实中也不少,可能有的读者认为这个问题很搞笑,其实这种没借到钱而还钱的事情还挺多的,因为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对方准备充分,往往能赢,套路贷中就有许多的虚假诉讼行为。

虚假诉讼罪的侦查主体是公安机关,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话,拿上相关证据到公安机关去申请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经侦查符合虚假诉讼的会立案,侦查结束后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用刑事的手段去打击这类行为是最有效的,当事人在刑事立案后,可以申请中止执行,这样自己也暂时可以解除黑名单。

结语

虚假诉讼是利用证据漏洞欺骗法院下判决的行为,法院作为受骗者,被告作为受害者,受骗者和受害者之间又没有利害关系,所以更多的工作需要受害者去发起,才能找到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


悟法析律


没借给你钱?没借钱给你拿什么起诉你?能起诉你肯定就有借条!你一分钱没拿到,凭什么给人家打借条?打了借条没拿到钱你就不闻不问了?没报警?没现场找人做证?凡是这种情况的,如果我是法官的话,我判你还钱!因为明显你就是一个无赖!换个角度来说!你没拿一分钱,对方还有证据起诉你!你也活该!


青蚨5623


我遇到过,合同28万多元合同,服装类的,,但我没收到货,20多万元的货对方公司没有发货单,我们俩没有任何交接手续,没有货物清单,也没有我方签字的的确认单,什么都没有,,开庭时,,只有对方公司财务经理出庭证明,说我收到对方公司货了,就这一个人证,还有开庭时对方,货物组成说明说的都不一致,法庭一审二审我都败诉了,我现在正在准备要求再审抗诉,还有去人大和检查院实名举报


活着只是单纯活着


没有借到一分钱却被法院判决还钱,虽然听上去判决的很荒谬,但是这种事情是存在发生的可能性的,主要是因为是对方准备充足,而你又没有保留任何证据,导致面对对方的虚假诉讼无法证明。

证明借贷关系除了借条、欠条之外还需要能够证明债务人已经实际取得借款的证明(如果是银行、微信转账就需要由转账证明),并且还会对债权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核(毕竟债权人可能并没有足够的资金出借)。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第10条第2款规定: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你应该是在没有拿到借款时就签订了借款合同,并且借款金额低于2万(一般小额借贷有可能是现金支付没有借款证明),而借条上对方可能也是写着“今借到XX元”,虽然“借”和“借到”一字之差,但是“借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你已经拿到借款,而你又没有证据证明借款并未到手。


东友律师团


一般不会发生这类事件,但也有非正常,喜欢看新闻的你会发现奇葩事件很多,比如前段时间看到过一个就与楼主说的类似。

一位40左右的夫妇被人用她的身份信息注册了一家公司,然而这家公司欠款跑路,最后公司被债主起诉,而又找不到公司只好以法人为连带责任被法院执判决。是不是有点不可思议!

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位妇女只在几个月前收到一条短信,法院判决信息。她以为是骚扰信息或诈骗信息,也就没理会。因为她跟这个公司和公司其他人员素不相识。

问题出在哪里?你应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当事人根本不可能有任何证据。



联南26


你的问题本身就有问题,没借给你钱,他是拿什么起诉你并得到法院支持的?如果说借条,你没借钱为啥给打借条签字,你打借条他被给你钱你为啥不报警或者要回,很多官司难打就是你这种人给耍无赖搅和乱套,能胜诉就说明别人有证据证明你借了


农机配件


打过借条签过字后,借款人没有把钱借给你,后期去法院告你还钱,你可以查流水查借款人的钱没有到你账上


迷途中的小羔羊


作为一个成年人,你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既然别人没有借给你钱,那你干嘛要写借条给他?

而在民事判决中,借条就已经成为了铁证。所以如果你提供不了证据,证明你没有收到这笔钱,那么法院就会根据借条上的约定判你及时还钱。

1。如果说当时属于一种玩笑,写下这个借条。那么事后应当销毁。防止居心叵测之人会利用它给自己带来没有必要的麻烦。

2。要是被人胁迫。或威胁的情况下写下借条。那么事后应当及时的报警。

3。如果是原告伪造借条,虚构事实的真相。被告可要求司法鉴定。

不管是伪造还是威胁,或者是虚构。都不嫌犯罪。作为被害人。同样也有权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安机关也会对其进行追责。

不过作为一个成年人,一定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要中了别人的圈套,毕竟人心隔肚皮。





异乡超哥


如果法院确实存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的,那么可以申请再审,通过再审拨乱反正,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说一个我亲自承办的真实案件。甲是挂靠在乙出租公司的出租车司机,乙公司有一条规定,由大家集资成立一个应急基金,然后每当司机出了交通事故,便可以先从应急基金里借支一笔钱以备不时之需,后续再将借支的钱还给基金。该基金由大家推荐的丙负责运作管理,平时需要借支钱款的,都必须找丙办理手续。

后来,甲不慎发生交通事故撞伤他人,然后他就打算找丙借支钱款。甲向丙出具5000元借条后,丙让甲两天后来取钱,因为现在资金紧张,过两天账上才会有钱,甲也答应了。不曾想,甲的车辆的保险公司比较善良,直接垫付了应急费用,甲就不需要再借支钱款了。于是,甲就没有去找丙拿钱,但也忘了让丙退还借条,就这么自以为“高枕无忧”了。

没想到,两个月后丙拿着那张借条将甲告上法院,甲惊慌之下找到我,我了解情况后便初步有了代理思路。在法庭上,我提出甲和丙之间的借款合同,根据法律是实践合同,丙必须举证证明他将借款实际支付给了甲,才能主张借款合同关系成立。但丙除了一张借条,便没有其他任何证据,依法不能得到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间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的意见,依法驳回丙的诉讼请求。因此,如果你们也属于这种情况,可以以这个理由申请再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