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為什麼鬥不過司馬光?

天地玄黃日月盈


其實,與其說是王安石鬥不過司馬光,不如說是二種思想在進行碰撞,舊思想和新思想在面對國家諸多弊病的時候發生了強烈碰撞,司馬光和王安石則是代表人物而已,但他們都是在為了宋朝的興盛做著自己最大的努力,只是每個人的思想不一樣,方法也就不一樣。

中國封建時代的政治文明發展到宋朝進入了一個相對完備的時期,趙匡胤通過“杯酒釋兵權”巧妙地解決了自唐“安史之亂”以來的武人跋扈的問題,一改五代以來文人“斯文掃地”的局面,尊重並且重用文人,立下“不殺大臣及言事者”的誓約,開創了宋朝以文治國的局面。

北宋士大夫的理想

宋神宗熙寧四年(1071年),文彥博與宋神宗的一次關於變法的爭論。宋神宗認為:“更張法治,於士大夫誠多不悅,然與百姓何所不便?”文彥博回說:“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也。”文彥博敢在宋神宗面前直言不諱地說出此話,說明“共治”已成為當時為君臣都認同的理念以及士大夫也是國家的主人。

一、致君堯舜

“致君堯舜”是北宋士大夫可以說是“忠君”的表現,但同時從政治理性的角度去看,這也是北宋士大夫爭取話語權的一大理論。北宋士大夫一面在政治上以自身的政治主體地位來影響皇帝的決策;同時又在思想上他們又以儒家經典的“義理”和“堯舜之道”作為思想武器來規制皇權,來為自身的政治主張提供合法性依據,進一步拓展自身可施為的政治空間。在不觸及皇帝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宋朝的皇帝經常“妥協”。

二、價值觀——義利觀與君子、小人

儒家學說重義輕利的思想可追溯到孔子之言“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宋朝實行右文政策,重用儒生,治國理政是以儒學思想為依歸。在“義利觀”上,士大夫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持保守的“義利對立觀”;另一類是持實用精神的“義利調和觀”。

第一類持保守的“義利對立觀”的士大夫們,往往高談玄妙的性命道德,卻以談論利維持,他們不關心現實的社會經濟問題。如蘇軾曾表示“國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深淺,不在乎強與弱”。將“義”作為評判道德的標準,認為重視理財、求利的人是“小人”、“聚斂之臣”。這些士大夫在提出解決國家困窮的政策方案時,往往不考慮實際,不管何時都因循儒家輕徭薄賦政策,以附會其重義輕利的思想,但這些措施根本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財政困難的問題。

而另一類士大夫則是積極投身政治實踐並且具有政治理性精神和實用精神的士大夫群體。他們在處理國家經濟、財政等各種現實的具體問題時,開始漸漸從儒家“重義輕利”的思想下,重新思考和定位義與利的關係,而不是簡單地將兩者對立起來。

宋朝要整治“三冗”之弊,必然需要進行富國強兵的改革,要富國強兵必然離不開個“利”字。這些人並不否認義的重要性及其主導地位,而是改變“義”與“利”對立的觀念,迴歸孔子“義”的標準下可追求“利”。

王安石便是重視通過理財來富國並將其付諸實踐的士大夫,強調理財只要不是為了一己私慾,為了國家理財是符合義的,並以《周禮》為依據指出:“一部《周禮》,理財居其半,周公豈為利哉?”但王安石這種重視理財的思想仍遭到保守派士大夫的攻訐,被指斥為“管商之道”禍國害民。

理念不同,終使司馬光和王安石反目

中國古代從夏商周封建時代,就把“天命論”作為君主合法性的重要來源,如周公提出“敬天”思想,周的君主稱為“周天子”,受命於天,保養下民。在漢代又經董仲舒改造闡發為“天人感應說”,天命觀既是君主合法性的來源,同時也是制約君權的一種手段。

北宋開國皇帝趙匡胤本是武將軍變建國,因此更需尋找合法性基礎。在王安石變法前,天命觀己成為北宋政治文化的一部分,併為社會大眾所接受、為君臣所共守。之所以將天命觀算入士大夫政治文化,一方面其有利於為皇權及政權提供合法性來源,另一方面是其為士大夫參政、限制皇權提供了法理依據。

1、祖宗之法

一般開國皇帝都有為後代立法的權威,他們制定的政策可在一定程度上看作是今日之“憲法”,是後代必須遵循的立國根基。

宋太祖趙匡胤為防止後代重蹈唐末五代覆轍,制定了一些後代必須遵守的政治原則和規定,涉及到政治、經濟、軍事、文化教育等各方面,被總稱為“祖宗之法”。

2、“三不足”讓司馬光開始反對

古今中外任何改革從根本上都是社會利益的重新分配和調整,不可避免會觸及既得利益者的利益。但改革卻往往是以思想文化的改易更革為先導,從思想文化角度為改革提供政治合法性。任何變法也都是在既有的主流政治文化環境下進行的,變法要獲得合法性從文化上要處理好變法思想與主流政治文化的關係。為了從政治文化上獲得支持王安石採取的策略仍是在儒家士大夫政治文化之內進行“託古改制”,但仍然被反對派從政治文化予以攻擊。針對反對派從政治文化層面提出的攻訐,王安石變法思想則以三不足精神及其理財思想進行破局。

“三不足”之說在當時仍是與主流敬天法祖的政治文化相沖突的,從現代來看“三不足”更顯常識,但當時敬天法祖的主流政治文化則關乎宋王朝整個政治合法性,所以“三不足”無異於對於王朝根基的釜底抽薪,是帶有大逆不道的反叛性的。

作為士大夫一員的司馬光在面對王安石提出的“三不足”顯然是必須要予以反擊的,但這還不足以讓司馬光和王安石反目成仇。

財政匱乏問題進一步激化矛盾

當時北宋政府面臨的最嚴重的問題便是財政匱乏,司馬光與王安石在神宗面前產生爭執。司馬光主張通過削減兩府對文武大臣等的賞賜將來節用救災,王安石則表示辭祿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王安石認為國家財政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在於“理財未得其道”,提出“因天下之利,以生天下之財”來解決國家困窮的窘境。由此可以看出王安石認為發展生產才是解決財政問題的根本之途,理財主要在於通過國家政策促進生產發展,由此達到他所說的“民不加賦,而國用足”的目的。這種財政思想已與現代的財政思想無異,可以說在一定程度上跳脫了傳統儒家“輕徭薄賦”財稅傳統,不可謂不先進,不可謂不理性。

司馬光關於財政的思想與王安石正相反,他認為社會財富是固定的,在官與民間分配,不在官則在民,要麼官富民貧,要麼觀貧民富。兩者是此消彼長的關係,所以惠民利民只能是薄賦節用。這在當時救災情急之時可解國用之困,但不是長久的理財之道。而他指責王安石所謂“善理財者”只是暗地裡侵奪民利的斂財之術,其“不加賦而上用足”也只是“桑弘羊欺武帝之術”。

在司馬光看來,國家營求財利非聖人之道,而士大夫講求財利,則非君子之道,理財機構的設置和青苗諸法的實施,不僅使得國家與民爭利,而且敗壞了士風。

結語

王安石與司馬光在關於理財思想方面的衝突,表面上是“義利”之辨,實際上是二種思想上的爭鬥,司馬光遵從孔子的“重義輕利”思想,王安石則推崇孟子的養民為先的思想。

思想文化上的衝突,都以儒家仁義為標,都認同對民眾施行仁政,但實際上政治文化上有根本不同。司馬光更認同經調和的士大夫政治文化,更重視作為統治階級的士大夫,以此來維護政治系統的穩定。而王安石則更追從儒家經濟上養民惠民仁政的原典,從下層民眾生存問題出發。打破了士大夫階層的經濟基礎,也就是破壞了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經濟基礎,當然會引起衝突。

另外要說明的一點是,司馬光之所以反對王安石,其實和王安石變法的具體內容並沒有太大關係,雖然王安石的有些變法內容確實是傷害到了百姓的利益,但請不要忘記了,司馬光不是百姓,而是士大夫,司馬光並不會因為百姓的利益受損而反對,只會自己的利益受損或者是說自己所在的群體利益受損才反對。假如司馬光的利益不受侵害,那麼司馬光或許不僅不會發對,甚至會大力支持,從最初司馬光同意變法到發對變法就能看出。



小帥有話說ya


王安石研究做事;

司馬光研究搞人;

做事就會犯錯,做的越多錯的越多,如果沒有聖明的老大頂著,被扳倒下崗只是時間問題。

搞人就容易了,挑毛病就是了,世界上沒有比這個更輕鬆的了。

司馬光雖然做了大官,但是一生幾乎沒有什麼政績,反倒鬥氣、爭權表現積極。作為士大夫保守思想的典型代表,他十分不滿王安石變法,時時刻刻準備盡罷新法,但他對存在的社會問題又提不出解決的辦法。

王安石的問題也比較突出,變法強國當然是好事,但改革是大動作,要注意做好宣傳,團結同志,注重團隊協同,不能凌冬獨自開,搞個人英雄主義、孤立主義,僅靠一個人或者幾個人,是做不成大事的。

其實,王安石和司馬光之鬥,勝負不在兩人,而是取決於皇上。一個帝王選擇什麼樣的國策,決定了他重用什麼樣的人,拋棄什麼樣的人。


微山秋水


宋朝王安石變法確實鬥不過司馬光守舊。

司馬光代表保守派勢力,而王安石代表新興改革勢力,王安石變法十多年確實讓宋朝國庫變的充實,達到國富軍強的目的;但是王安石變法同時也傷害了老百姓,商人,士大夫和地主階層利益,得罪了幾乎所有人,加上改革勢力內部爭鬥,最終王安石成了光桿司今,因此最大靠山宋神宗一死,王安石就徹底失敗。

一.變法弊病凸顯,老百姓反對王安石變法

事實上許多老百姓反對王安石變法,因為變法本身也有弊病。

1.青苗法國家放低息給百姓本是好意,但是宮府為了創收強行攤派,要求每家每戶都要借錢付息,不管需不需要,這隻會讓百姓苦不堪言,並且上告無門。

2.據說很多百姓自斷其手以逃避保甲法,甚至有地片上報此種現象,可見該保甲法反面影響有多可怕。

3.保馬法也被人詬病,本來養馬需要許多專業的方法和技能,讓普通老百姓參與養馬,往往馬沒養成,反而還要賠錢,搞的家破人亡。

二.朝庭經商,市場被操縱,商人反對王安石變法

國家操縱市場參與經商,賺取原屬於商人的利潤,擾亂市場秩序,商人極其反對新法。市易法讓宋朝朝廷直接參與經商,又利用國家層面內部信息及權力資源等,讓朝庭經商賺的爽,可不知此舉害了多少商人,當時許多商人血本無歸,破產商人比比皆是。

三.利益受損,士大夫和地主階層反對王安石變法

變法損害士大夫和地主階層利益,他們也積極反對王安石。

1.青苗法國家取代了地主放貸,限制了高利貸對窮苦百姓的盤剝,但是,地主利益被損害。

2.方田均稅法限制了士大夫和大地主的隱田漏稅行為。

3.免役法讓士大夫等特權階層也需要繳納免役錢,原先可是不用的,士大夫開始不樂意,更不會主動支持王安石。

四.變法人員內部瓦解,宋神宗去世造成王安石徹底失敗

變法勢力內部矛盾惡化分裂,王安石親自提拔器重的呂惠卿首先發難,矛指王安石,呂惠卿借辦理鄭俠案件的機會構陷王安石,又利用李士寧案件來打擊王安石。變法內部人員分裂嚴重,變法勢力內部開始瓦解,王安石變法很難繼續推行下去。

公元1085年,宋神宗去世,大力支持王安石變法的宋神宗去世,這是壓倒王安石變法的最後一根求命稻草。隨後,宋哲宗趙煦即位,高太后垂簾聽政,司馬光勝利為相,王安石失敗而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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