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人:“两险合并”后,这些方面需要了解

四川新闻网德阳4月15日讯(记者 周鸿)4月15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德阳市医保局获悉,德阳将对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德阳市医保局待遇保障与法规科科长李乾介绍,两项保险合并实施,遵循了“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

“保留险种、保障待遇”,是指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险种仍然保留,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不增加单位和个人负担,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便。“统一管理、降低成本”,是指通过实现两项保险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提高行政效率,降低管理运行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不是“合并”,并非取消生育保险,而是在管理运行层面的一体化。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覆盖范围为德阳市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在职职工,同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在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上,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本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之和的7.2%缴纳两项保险费,其他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之和的7.5%缴纳两项保险费,在职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以个体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按本人缴费基数的9%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同时,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支付标准、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仍然与合并前保持不变。其中,按照7.2%缴费的用人单位不再支付生育津贴;其他参保单位人员,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的工资不重复享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