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龍港建鎮的幕後故事!

題:“中國第一農民城”溫州龍港鎮是怎麼誕生的?-- 一位龍港建鎮親歷者講述當年建鎮的幕後新聞

新華網浙江頻道10月24日電(謝雲挺、魏啟番)以傳奇般農民自費造城之舉聞名海內外的溫州蒼南縣龍港鎮,目前已集聚了近50萬人口,實現GDP逾百億元,成為全國人口聚集最多、活力最強的建制鎮之一。然而,在30年前還只是個小漁村。

這個被譽為"中國第一農民城"的龍港鎮是怎麼誕生的?為什麼叫龍港?又是如何衝破禁區吸引農民進城?今年84歲、當年參與建鎮策劃和實踐的親歷者、時任蒼南縣經濟委員會副主任、縣沿江港區領導小組組長陳君球向記者講述了當年親歷前期建鎮一波三折的幕後故事。為客觀反映真實歷史,此文以陳君球同志口述的形式還原其親歷過程,以饗讀者。

解密龍港建鎮的幕後故事!


30年前,新設立的蒼南縣迫切需要建設一個經濟中心

1981年6月18日,溫州南部鰲江流域的平陽縣,一分為二為平陽和蒼南兩縣。國務院(81)國函字68號和浙政(1981)68號文件《關於平陽劃分為平陽、蒼南縣的通知》決定,將平陽縣的礬山鎮和宜山、錢庫、金鄉、靈溪、橋墩、礬山、馬站七個區析出,另建蒼南縣。新建的蒼南縣,面積1272平方公里,人口933310人。全縣七個區分屬三個片,除江南三個區屬經濟較為發達地區外,其餘地區尚屬欠發達地區。

新設立的蒼南縣,當初全縣除了幾家小酒廠外沒有一家像樣的工廠,國有商業除人員、財物一分為二外,其餘固定資產全部留在平陽縣,一切要從零起點。而且整個縣域沒有一個像當時鰲江鎮那樣的經濟中心城鎮。蒼南縣的生產、生活資料仍然要到鰲江鎮批發轉運,連百姓紅白喜事操辦酒席的食品和副食品也得到鰲江採購,工業生產的商品就更甭說了,進出全部都要三搬兩倒運到鰲江港口再中轉。這樣,加上來回過江的運費,耗費的成本就更大了。

從江南三區的地形看,域內河流渠道走向條條都通向鰲江港口,每天都有幾百成千條船隻來往穿梭於方巖下內河埠頭,江南三區的物資進出都是船運到達鰲江港口外運的。但是平陽、蒼南兩縣分設後,鰲江鎮不屬蒼南縣管轄範圍,沒有本縣自己的倉儲碼頭,直接影響到蒼南縣物資調運和全縣的經濟發展。因此,1981年6月國務院批准分縣至正式分開前一段時間,人們議論紛紛,不少人認識蒼南經濟落後,都在爭取留在平陽工作。

1981年10月11日,原平陽縣委副書記陳常修找我談話又問我分縣聽見什麼反映,我回答後他說:"我在省參加會議期間,向省委領導彙報了蒼南分縣後幹部群眾對分縣情緒。省委領導指示,要我們對縣城設置拿出一、二個比較好方案。你是蒼南籍人,又長期在城鎮工作,有城鎮工作經驗,以你為主,同於瑞祥、林家熙(工程師)三個人到蒼南縣境內進行實地調查研究,選擇一二個方案,著重圍繞縣的經濟中心地址問題展開調查,時間要抓緊,在月底要拿出初步方案。"

說到城鎮選址,我馬上就感覺到肩上這個擔子的重量。

因為我1951年任宜山鎮長,1956年任當時平陽縣城關鎮書記,一直幹了三十年城鎮工作。期間遇到不少問題,也吃了不少苦頭,深知城鎮工作之難。這次要我負責新城鎮調查選址,我當晚就找了於瑞祥、林家熙,三人進行商量研究。他們兩人也是城關工作崗位出來的,因此,對城鎮選址工作有共同體會。

談論中自然聯想到平陽城關鎮發展歷史。平陽城關鎮有著1700多年的歷史。因為不靠江河,沒有碼頭,到當時還只有11000人。1962年縣城再次帶頭試點再次壓縮,非農業人口只剩9000人(居民戶)。而鰲江鎮只有40多年曆史,因為靠近港口,經濟發展遠比縣城快。現代城市建設多向港口發展,城關如果發展緩慢、經濟不發達、市場不繁榮,就不能承擔起縣城應有責任。這次我們參加選址,一定要本著對全縣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把它選好。由於時間緊、任務重,當時交通不便,經費又沒有,討論決定踏自行車調查。又第二天起早,我們就出發開始工作。

根據領導指示,我們重點對蕭江、鳳江、湖前、沿江、龍江、宜山等地進行實地調查研究。經反覆比較,最後選定了在沿江、龍江之間的灘塗上的方案。因為這裡地處物流交通咽喉地帶,具有開發建設港口城鎮的自然地理優勢;有廣闊的經濟腹地;有一定的人文歷史積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農村經濟發展迅速,出現不小能人和專業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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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此處還是一片灘塗,沒有舊城基礎,除了建設初期困難較大外,按照過去制度,城鎮人口來源也是很大的問題。我們向領導彙報後,於10月31日到溫州,胡顯欽副市長召開有關部門、城建專家聽取了彙報,大家一致同意沿江方案,並決定組織專家幫助進一步深入核查、論證後落實。選址過程中,縣委兩次召開擴大會議聽取彙報。會上出現了兩種不同認識爭論:一種認為沿江一帶條件很好可以把縣城也改為沿江;一些人由於不熟悉情況,堅決反對將經濟中心選在沿江灘塗上,更反對改變縣城選址。

會後縣委書記盧聲亮同志帶副縣長和我向省計委、經委等單位彙報新建縣有關情況,並要求財力物資支持。並安排省計委秘書處的金大真同志帶我向有關廳局詳細彙報經濟中心選址情況,他們對公司搬遷沿江一帶建立縣經濟中心很感興趣,事後省計委、交通、商業、供銷、水電、郵政等十多個廳局領導來實地考察後,都對沿江開發縣經濟中心很滿意表示調整年度投資計劃,支持所屬公司、部門資金物資安排。不管縣城怎麼定,省有關部門支持,沿江作為全縣經濟中心已基本上落實。計劃經濟時期新建縣省府各部門支持是龍港開發起動的關鍵。

我國城建專家殷體揚教授聽取選址彙報並經實地考察後,於1982年1月2日在溫州市府禮堂作了一個學術報告。他從自然和經濟規律出發,對蒼南縣城,從整體結構、經濟效益……十個方面問題進行論證,認為蒼南縣應在沿江設置較為合理。他在論述開發沿江前景時,指出:"鰲江和沿江分處鰲江兩岸,分別為兩岸的經濟中心,都在溫州市區域規劃範圍之內,將來依靠鰲江流域航運之利,必能長足發展。今日是姐妹城鎮,不久將來,必然渾然一體,成為一個宏偉的完整的現代化城市"。

2月3日,《浙南日報》對此作了報道,消息引起了靈溪一些群眾的恐慌,他們擔心縣城選址會變,於2月4日貼出《告靈溪人民書》,舉行集會,成立"捍衛國務院(81)63號文件指揮部"發表"宣言"動員捐款,印發《告全國人民書》,召開誓師大會,組織示威遊行,佔領廣播站,通令罷工、罷課、罷市,同時在104國道攔截車輛,阻斷交通,這就是當時有名的"2.7"事件。

1982年2月12日,溫州市委組織180多名幹部進駐靈溪鎮。2月13日百餘名群眾抬兩具棺木向工作組"扶棺抗議"。3月3日又毆打工作人員多人,釀成"3·3"事件。溫州市委對對鬧肇事者進行了嚴肅處理,同時向群眾宣佈縣城在靈溪沒有變。3月13縣委縣府機關日搬遷靈溪辦公。

1982年4月9日,經溫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蒼南縣沿江港區(後改名龍江港區)。劃龍江公社的金釵河、江口、下埠和沿江公社的方巖下、河底高等五個大隊作為港區建設基地建設港口城鎮。蒼南縣委(1982)23號文件,決定成立以陳君球等八位同志組成沿江港區建設領導小組,任命陳君球為組長。

鰲江鎮是平陽縣的經濟中心,分縣時國有企事業單位一分為二,當時的任務主要是把分縣在鰲江鎮的商業、交通、金融稅務、水產等(以下簡稱公司)四十多家企事業單位搬遷蒼南,建立自己的港口城鎮,並逐步建設成為縣域經濟中心。

當時之所以選擇"沿江港區"的名稱,是鑑於分縣過程中對縣城設置產生的區域矛盾考慮的。靈溪"2·7事件"和"3·3事件"後,儘管省市領導重申縣城地址沒有變化,以平息事態,但人們思想上的對立情緒依然未能徹底消除,仍然有人極力主張要將滯留在鰲江鎮的40多家國有縣屬公司都搬遷至靈溪鎮去,因此,人們對於"全縣經濟中心"一詞較為敏感。當時的縣領導為避開敏感問題,謹慎地使用了全縣"物資集散中心"來代替"經濟中心"一詞,而使用"沿江港區"代替"港口城鎮"名稱,使其既不是行政機構,又不像企事業單位的名稱。

港區建立後,領導小組的首要任務是編制"龍江港區總體規劃"。為此,溫州市人民政府派出戴兆野、丁俊青、陳梓西、張永良、林明光等專家和蒼、平兩縣工程技術人員一起經過三個月奮戰,編寫出總體規劃。9月13日,溫州市人民政府(受省委託)批准發文《關於批准蒼南縣龍江港區總體規劃》(溫政字(1982)338號)批覆,這就是龍港鎮第一個總體規劃。規劃批准後,胡顯欽副市長高興地說:"這是溫州市縣建制鎮的第一個總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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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港鎮的港區建設一波三折

當我們正在研究解決面臨困難問題尚未上報時,又遇縣委主要領導人調動,港區建設遇到更大困難。

由於原來蒼南縣機關有人對沿江灘塗建鎮存在不同認識,隨著縣主要領導調動,他們提出說:"縣委開發沿江的決策是錯誤的,一個新建縣,縣城建設上馬,同時港區又要上馬建設,要開發灘塗建設城鎮錢那裡來?把錢放在灘塗上是勞民傷財。"甚至對原來堅持開發港區態度較堅決領導同志進行輿論攻擊。他們說:"十大公司應遷入縣城,港區建設必須下馬。"這種言論傳播很快從縣機關傳到各部門、各公司,在社會上形成了一股"下馬風",造成一時混亂。

有些靠縣主管部門撥款的單位款也沒有了。道路、水廠等公用設施原來就很少撥款也不給了。我們辦水廠報告要求計劃內撥5萬元,縣府辦把原文退回來上面簽字"無底洞,財政負擔不了"幾個字。進港公路一直決定不了,公司反映沒有進港公路等於死港。原來決定港區配備治安組人員也沒有配備,此時社會治安亂了,徵用土地又出現新的地霸,加上初期建設條件較差,吃的住的都未解決,我們多次向上要求幫助解決,縣裡找不到人,得不到支持,港區工作就更加困難重重。港區個別意志不夠堅定的同志產生動搖,說:"幹不下去了,遲停不如早停好!"但是港區領導核心決心十分堅決,始終認為開發決策是正確的,是符合百萬人民長遠利用的。我們決定召開各種大小會議,討論港區城鎮建設該不該下馬,通過大討論進一步統一認識。大家認為開發建鎮是正確的,建設港口城鎮不是包袱,建成將是蒼南縣的"搖錢樹、聚寶盆"。各部門,各公社、大隊幹部都表了決心支持我們。我們一邊堅持工作,同時我們準備待縣委新書記上任去彙報要求支持。

港區現場辦公會議成建設轉折點

1983年5月18日,新來的縣委書記胡萬里同志首次召開區委書記會議。會上我彙報了港區建設進度和當前問題,要求縣委支持解決。胡書記說:"港區問題比較複雜,一兩句話說不清楚,會後我準備去港區專門研究解決。"之後不久,胡萬里同志來港區看了工地。我們領導小組作了詳細彙報。

書記聽了彙報後說;"沒來前就知道這裡有一個港區領導小組。你們乾得很好,做了大量工作,對當前出現的問題和原因分釋得很客觀。對我很有啟發,你們已經儘自己力量了。這些問題單靠你們自己力量是解決不了的,要上交。這段時間縣裡集中力量打呼喊派邪教組織。回過頭來再專門研究這個問題。月底或下月初來這裡開個現場辦工會議,縣委常委、縣長、科局長都要來參加。會議首先聽見取你們彙報。你們要大膽講,要把問題講清楚,任務也要明確提出來。現在你們就要做準備,要充分準備。目前能辦的事情要加緊辦,無法解決的只好等會議解決"。

8月10日,縣委在新建成的水產局樓上召開縣委現場辦公會議,常委、人大主任、政協主席、副縣長、部委辦科局長、宜山區委書記、龍江、沿江公社、港區領導小組成員、龍江碼頭指揮部、3.5萬變電所負責人等共計58人出席。會議開始後,縣委書記胡萬里同志首先向我們傳達了省委書記王芳同志重要指示:"要把港區建設好。蒼南縣的經濟中心就在這裡!這不是以人們意志轉移的。港區建起來,蒼南經濟發展了,好處無窮。"聽了王書記指示後,那天我代表港區領導小組發言,就覺得腰桿硬了,把該講的問題理直氣壯的講了。我彙報主要:一是港區建設進度和當前存在問題;二是我們這段工作實踐的進一步體會:開發港區的決策是十分正確的,港口城鎮建設不是包袱,建成後將是蒼南縣的"搖錢樹和聚寶盆";三是要求縣財力支持外,著重提出"人民城鎮人民建"的方針和採取私人建房和農民進城的四條建議。

1、在港區總體規劃框架內,安排全民所有制企業的同時,要規劃集市貿易市場的發展,適當安排集體和個人集資的商業、手工業、各種服務性行業,交通、工業,(此地沒有居民戶主要靠農村專業戶)使盡快形成經濟繁榮的、使新建的城鎮真正成為發展生產,方便生活,服務群眾的現代化港口城鎮。

2、對於職工和居民建造住宅。根據國務院批轉城鄉環保部《城鎮個人建造住它管理辦法》,採取國家集體和個人建造多種形式,解決政府資金困難。

3、按照這個精神,建設文化、教育、醫療等設施,有利職工安心工作,使城鎮有吸引力。

4、計劃、物資、土地管理、銀行、建築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集體和個人集資建住宅,給於必要的幫助和支持。

總之,我們認為要放開一點,採取在"國家建"的基礎上加上"人民建"的方針,總體規劃才能實現,城鎮才能很快繁榮發展起來,否則總體規劃將會落空。"人民城鎮人民建"和"四條建議"得到與會者熱情支持。我提出如何解決建路資金問題辦法,得到會議一致支持,並得到了縣委認可。港區提出十月一日舉辦大型物資交流會也得到會議同意。

縣委書記在會議總結中首先肯定了港區工作。他說:"一年多來龍江港區建設在省、市有關部門的支持下,在宜山區委和龍江、沿江公社黨委的密切配合下,在人手少、任務重、事情多的情況下,做了大量的艱苦細緻的工作。特別是堅持港區建設第一線的同志,兢兢業業,任勞任怨,為港區建設作了很大的努力。縣有關部門從各方面支援港區建設,做出了顯著的成績。總之港區在前進,港區形勢是好的。"(見縣委(1983)322號文件)。

這次會議是港區城鎮建設的轉折點。通過省委書記指示的傳達,港區建設定位肯定了,部門、公司積極性調動了,工地建設又出現了熱火朝天局面。縣委現場辦公會議後,國有企業第二批又增加了15個項目投資300多萬元。

物資交流會

為了展示城鎮未來前景,宣傳提高港區知名度,促進建設,達到邊建設邊受益的目的, 1983年10月1日,港區的首屆物資交流會(俗稱"會市")如期舉行。

是日凌晨, 來自本縣周圍鄉鎮和平陽、瑞安、文成、泰順、福鼎等周邊地區的男女老少就成群結隊蜂擁前來趕集。街上人山人海,街邊手工業品、農具、傢俱、玩具,吃的、穿的等生活用品琳琅滿目。江上百軻競渡,盛況空前。新建的幾條大街的商店一律開張營業,許多房屋才蓋一二層也開業了,連原來渡口至內河埠頭的方巖老街兩側的舊房全部被租作攤位、店面。公司多年在鰲江鎮積壓的物資全部銷售一空。這次交流會上本縣公司營業額260多萬元。

這次展銷會使公司部門看到港區前景增強信心;讓廣大農民對港區的前景,激起兩戶進城創業念頭;也使決策者看到開發建鎮的成果,增強了信心。物資交流會促進了建設進度,港區工地面貌從此日新月異。至1983年底,港區建設就達到相當規模。21家國營商業公司、兩家國營飯店和銀行、財稅、工商等12個單位建成了營業用房、辦公大樓、倉庫。職工個人房286間,站前路、菜場街、金釵街、海港路(當時未取名)等街道相繼落成,面貌煥然一新。

交流會後,港區面貌改變了,蔬菜市場形成了,木材、鋼材、水泥等市場也相繼開業。原來許多東西要去鰲江鎮買賣的,現在不用過渡鰲江了。現場辦公會議和物資交流會後,37支工程隊進入港區工地。到1984年春天在鰲江的40多企事業單位全都搬遷港區,轄區內已建起300-500噸級碼頭7座。龍江碼頭建設正在抓緊施工。縣航運公司擁有7艘外海運輸船,年貨運量達7萬餘噸;內河客貨運輸一片繁忙景象。木材、水泥、鋼材、晴綸布角、水產品等市場生意興隆。其中木材市場年銷售量1萬立方米,水泥5000噸以上,石油6000噸;第一菜市場已建成投入商業運作。

私人建房和農民進城的政策落實了,禁區衝破了,展銷會以後來港區參觀的人與日俱增,港區每天要一、二位同志負責接待介紹。此時,許多機關幹部都被批准在港區建房了。從此,方巖下一帶的路不平、燈不明、水不清的歷史宣告結束。

農民進城建設人民城鎮

1983年8月,現場辦公會議結束後第二天,蒼南縣房地產管理所就根據 "人民城鎮人民建"的方針,為了搞好個人住宅建設,向縣人民政府提交《關於做好縣城和港區個人住宅建設的報告》。港區領導小組也上報《關於1984年職工住宅和農房建設安排意見》,首期計劃建設職工住宅335間,農房340間。這個計劃報告立即得到縣人民政府的及時批覆。

1984年1月13日,縣計經委蒼計經字[1984]02號文件批准商品房18幢,建築面積18157平方米,造價123.2萬元,資金自籌。1984年4月10日縣計經委蒼計經字[1984]022號文在龍江港區建住宅350間,建築面積36760平方米。

同年2月15日,蒼南縣人民政府在龍江港區召開個人建房現場辦公會議。縣房管處長林孟棠對個人建房的情況作了介紹。在會議之前,已經批准1274間個人建房,建築面積44090m2,投資419萬元。會議就個人建房有關政策作了專題研究。並對建房的對象、審批手續、建房補貼、三材供應、徵地後勞動力的安置、建築佈局、面積層高、設計施工徵地手續都作出明確規定。會議後兩天時間就有1000多名職工、幹部和農民申請個人建房。港區建設領導小組及時彙總上報給縣有關部門審批,分期分批有序漸進,港區私人建房進入新高潮。

1984年4月12日蒼南縣計委再次批准龍江港區幹部職工個人建房同時,根據港區總體規劃,批准首期農房340間,建築面積34000平方米。這消息立即傳到了平陽縣,引起蒼、平二縣極大震動,原來分縣時,有些同志不願分到蒼南縣,現聽到蒼南縣幹部職工可以個人建房了,又覺得可惜,懊悔了。

農民專業戶進城開業,開始審批較慎重。港區建立調查審查小組,張友艮為組長,根據申請的農民先經過審查核實,按照不同行業分批報縣計委發文。蒼南縣計委1984年4月17日根據港區分批上報農民兩戶進城計劃,批准農民"兩戶一體"蔡景鍛、李洪生、趙開良等等一批農村專業戶進城建廠房建門市部。

解密龍港建鎮的幕後故事!


簡易碼頭也是灘塗上建起來第一座碼頭。港區僅用1萬多元不到兩個月時間建成,不僅解決建設中運輸裝卸,而且克服了當時蒼南縣大量商品運輸依靠敖江鎮三搬兩倒的大難題。港區利用該碼頭成立港區搬運服務公司,由於服務態度好,運價低,一開始就給人們帶來好的影像。

龍港鎮誕生

港區建設一開始就是朝著建設蒼南縣經濟中心城鎮的目標的。港區建設到一定程度後,就面臨如何正式建鎮問題。

建鎮首先遇到新建的城鎮的取名問題。早在溫州市政府會議室開會討論總體規劃時,專家們對取名"港區"有過一場爭論。

多數人反對叫"港區"。胡顯欽副市長再三吩咐,要我回去走群眾路線把鎮名字取好,總體規劃上報時用鎮名上報。於是我回來後多方面聽取意見,根據陳君亮取名"龍江鎮"的建議,並說了青龍江的故事後,我贊成取龍江的"龍"字加港區的"港"字叫"龍港"。於是把新建城鎮取名"龍港鎮"的建議徵求有關同志意見,大家認為叫"龍港鎮"好。

但我拿到縣委擴大會討論時,又經一場爭論。由於原來思想矛盾還存在,有人怕"龍港鎮"口氣太大,會引起新的矛盾,提出要用所在地"方巖村"的名字,叫"方巖鎮"。我當場反對叫"方巖鎮"。我說,從字面理解,叫"龍港"認為是港口城鎮,而叫"方巖鎮"人們容易誤認為是山區城鎮,與會許多同志贊成我的理解,最後領導說現在建鎮條件還不具備,總體規劃仍舊用"港區"上報。

港區1982年9月21日專題研究要求上報建鎮報告。因為當時鰲江北岸是繁榮的港口城鎮,南岸是偏僻貧困農村。在鰲江職工、家屬共有7579人,他們一直認為鰲江是直屬鎮搬遷到南岸的沿江是鄉下,戶口遷南岸是下放。因此,港區領導小組總體規劃時就想批鎮,有利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可是長期以來,那種"城鎮只能是純粹吃國家商品糧居民戶的城鎮"舊陳觀念存在,港區幾次要求上報都沒有實現,直到1983年4月人民日報"積極地開發和建設小城鎮"的文章。

1983年4月10日,港區再次向縣委縣政府呈送《關於在龍江港區設鎮的報告》,建議設立龍港鎮,性質為縣直屬鎮。《報告》將龍江公社的下埠、江口、金釵河,沿江公社的方巖下、河底高等5個村莊劃歸新建鎮轄區範圍。直到縣委現場辦公會議後縣委同意,取名"龍港鎮",並上報市府。市府立即派人調查核實後上報省,省人民政府以最快速度於1983年10月12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發[1983]148號《關於同意蒼南縣建立龍港鎮的批覆》,從此,在中國的地圖上增添了"龍港鎮"的名稱。多年來人們夢寐以求的港口城鎮--龍港鎮,終成現實。

發文後,縣委胡萬里書記多次找我談話再三要我兼任經委主任、港區領導小組組長、龍港鎮委書記三職。港區三年是一直在困難艱苦中過來的,我當時身體很不好,血壓高居不下,還有冠心病,醫生多次建議休息養病,否則病情很難控制,我考慮幹下去病會加重,而且對新建鎮工作也十分不利,就再三要求不要當鎮委書記,更不要三位一體。領導終於同意我的請求。由於鎮委書記人選未定,一段時間內有關鎮工作由"港區"暫時代辦。

龍港鎮人民政府誕生後,幹部、職工當地群眾都歡欣鼓舞,促進私人建房和農民進城,原來認為搬遷過江是下放農村,現在龍港與鰲江一樣都是直屬鎮地位,自己再不是鄉下人了。農民也覺得現在進城是名副其實進到城鎮了,要求進城積極性更高了。

解密龍港建鎮的幕後故事!


江濱飯店是灘塗上第一家濱館,在當時屬一流的,龍港鎮政府成立初期就在此辦公。

龍港鎮政府正式掛牌

物資交流會後,港區開始顯示出繁榮景象和強勁的發展勢頭,新的任務十分繁重,許多政策性問題都要縣一級拍板,縣府十分頻繁在港區開縣長現場辦公會議,研究決定有關政策,因此,為了加強港區領導,縣委首先發[1984]17號《關於調整龍港港區建設領導小組的通知》,任命縣委常務副縣長何志明兼任組長,陳君球、陳孟靜、胡長勳副組長。接著發[1984]36號文件,任命陳孟靜為龍港鎮委書記;任胡長勳為副書記、鎮長,魏啟番為副鎮長。常務副縣長兼組長可隨時召集縣有部門在港區開會決定有關問題,這樣兩套班子並存對當時發展形勢非常有利,因此私人建房、農民進城更加健康有序進行。

1984年5月4日,蒼南縣房管所批准第一批住宅156間,第二批個人住宅428間,第三批428間,合計共批准個人住宅,1012間,廠房間,建築面積978平方米。1984年4、5兩個月共批准1500間,到8月底,共批准2147間自理口糧的專業戶進城建房。

蒼政[1984]72號文件《關於轉發蒼南縣"兩戶一體"自理口糧到二鎮落戶工作會議的紀要通知》指出:"允許務工、經商、辦服務業的農民、自理口糧到兩鎮落戶建房",有利加快兩鎮建設。這在城鎮建設中是一項新的工作,涉及面廣,影響深遠,希望在貫徹執行中及時總結經驗逐步充實完善。

歡迎農民進城

1984年元月港區在縣長現場辦公會原來的四條建議基礎上根據中央(1984)1號文件精神,專門針對農民進城又向縣長辦公會議提了六條建議,得到縣府支持採納:1、開放一點,歡迎專業戶進城,歡迎"兩戶一體"來投資建城鎮;2、要積極發展工業;3、調動部門的積極性,爭取省、市、縣有關部門的支持;4、要開闢各類市場;5、要建設必要的公共設施;6、加強規劃工作。龍江港區的六條建議立即得到縣長現場辦公會議的支持和採納。

1984年2月10日縣長辦公會議後,蒼南縣政府以蒼政[84]21號文件,向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溫州市人民政府上報《關於要求將我縣靈溪鎮、龍港鎮列為省集鎮建設試點報告》報告。

根據中央(84)1號文件精神,允許務工,經商辦服務業的農民自理口糧到靈溪、龍港兩鎮落戶,一是有利地發展商品生產,二是有利加快縣城和港區的建設,三是必須依靠國家、集體、個人等各方面的力量,採取多渠道集資方法,而讓一部分務工經商辦服務業的農民自理口糧到兩鎮落戶。"兩戶一體"自理口糧到兩鎮落戶是新時期農村發展中的新生事物,有關部門既要積極支持,熱情支援,又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政策,結合當地實際認真管理。

1984年3月9日縣委縣委縣政府在龍江港區召開第二次現場辦公會議。主要總結第一次辦公會議以來大好形勢,繼續解決農民進城相政策問題,落實港區對外聯接的進港公路,成立進港公路建設指揮部,港區領導小組副經長金茂標兼總指揮。

會後發出會議紀要[1984]14號文件,強調"港區在全縣經濟建設中處在十分重要地位,有著重要作用。它擔負著全縣物資流通渠道、支援發展商品生產的重任。加快港區建設對發展我縣。國民經濟的全局,對建設經濟繁榮的新蒼南,對本世紀末實現我縣工農業總產值番兩番的奮鬥總目標,都具有不可低估的重要意義。加快港區建設,目的就是為了加快蒼南全縣經濟建設,使全縣人民儘快富裕起來。 "蒼南縣計委1984年4月17日根據港區分批上報農民兩戶進城計劃,批准農民"兩戶一體"。

捆印、減印到放權

江南三區的"兩戶一體"紛紛被激發出來掀起了進城熱。

4月中旬就有1900戶農民申請到龍港落戶。但在具體辦理申報手續過程中,由於有關國家規章制度的規定,尚留有舊制度的影響。在申報一戶進城手續,就要蓋8個公章。有時經辦人碰不到,還要走第二次或第三次,蓋8個公章就要幾十次來回跑路,實在是繁瑣。

農民辦完手續就要很多月時間。蒼南縣委根據港區建設領導小組反映,決定簡化審批手續,採取了從捆印、減印到放權三項措施。同時,決定每月兩次在港區召開縣長辦公會議,8顆大印集中一次蓋印,使進城農民一次性辦完全部手續。《浙南日報》1984年4月15日,發表"捆印"的消息,引起了轟動效應。1984年4月20日。《浙南日報》又發表了"減印更好"評論員文章,縣委決定,凡申請進城辦廠經商的農民,只要蓋縣計委一顆大印即可。減去社隊企業局等等七顆大印,有關部門根據縣計委文件,為農民進城開放綠燈,進一步適應大規模農民進城熱潮。

1984年6月14日縣長辦公會議又進一步決定將審批手續下放給龍港鎮,縣房管處所簽發蒼字(1984)172號文件,將第二批港區上報已核定的156戶移交給龍港鎮發文,接著又將第三批428戶,繼續交給龍港鎮辦理髮文。這一系列政策的出臺,有力地推動著農民自理口糧進城落戶、務工經商,加快新城鎮建設速度。

為了解決城鎮公用建設資金困難,港區根據"人民城鎮民建"的精神,和集資建設道路的經驗。1984年3月在縣長辦公會議上,提出收取"城鎮設施費"的主張。經會議討論縣政府同意併發出(1984)72號會議紀要"臨街營業用房每間應交公共設施費1200元。這是有賞使用土地的開端,(隨後鎮府發展到"分級定價")。個人建房,自理口糧專業戶進城建房形成高潮,新蓋的樓房鱗次櫛比,最低三層,最高的七層。在昔日的塗灘上拔地而起,一座新型的現代化港口城鎮屹立在青龍江南岸,這就是人們稱之為"中國第一座農民城"。

1984年10月1日進港公路通車,實現了鎮區道路對外連接,港區圓滿地完成歷史使命,奉命撤銷,工作全部移交龍港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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