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後,侵權責任的賠付順序,這些法律規定你應該知道!

發生交通事故後,侵權責任的賠付順序,這些法律規定你應該知道!

發生交通事故後,侵權責任的賠付順序,這些法律規定你應該知道!

隨著經濟的迅速發展,路上奔馳的車輛逐漸增多,交通事故發生的頻率也隨之增加,當發生交通事故後,就需要涉及到賠償問題了,那麼,你知道發生交通事故後,侵權責任的賠付順序嗎?下面我們一起看看案例。

1.在上海市,某建築公司因施工需要在交叉路口挖坑,設置圍堵。2017年3月份,甲騎著電瓶車行車在該交叉路口橫行通過與正在右轉的丙駕駛的轎車發生碰撞,造成甲死亡的交通事故。

發生交通事故後,侵權責任的賠付順序,這些法律規定你應該知道!

經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建築公司施工時未按規範設置圍堵,負次要責任;甲、丙在交叉路口時疏於觀察,負剩餘同等責任。轎車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保險限額為100萬元的第三者責任險,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間。

現甲的近親屬要求建築公司、保險公司、丙共同賠償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包括醫療費、護理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各項費用在內的損失合計140萬元。

那麼,對於甲的侵權責任的賠付順序該是怎麼樣的呢?其實,在本案中,應當先由保險公司交強險範圍內賠償12萬元,剩餘的128萬元,參照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的比例,由商業險在35%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即44.8萬元。

最後的83.2萬元,由建築公司、丙承擔相應的責任,甲在本案中亦存在過錯,應減輕建築公司、丙的責任。因本案中保險公司已經承擔代替丙承擔賠償責任,丙已經賠償完畢。

2.某日,羅某駕駛小轎車在行駛過程中,將李某撞傷,造成李某受傷住院。經交警認定,羅某負此事故的全部責任。羅某所駕駛車輛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某公司投有交強險,在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某公司投有商業三者險30萬元。

發生交通事故後,侵權責任的賠付順序,這些法律規定你應該知道!

李某起訴至石家莊某法院要求賠償各項損失83萬餘元。經過庭審質證,法院認定李某的各項損失共計50餘萬元。那麼,你知道本案中賠償責任如何確定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

發生交通事故後,侵權責任的賠付順序,這些法律規定你應該知道!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