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幫朋友圓了個謊,這名小區保安竟涉嫌犯罪?

文章轉載於上海法援微信公眾號

只因幫朋友說了幾句謊話

小區保安老趙竟面臨牢獄之災

得知後果後

老趙腸子都悔青了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兒呢?

事情要從一年前說起……

2019年1月17日,韓某駕車前往朋友田某位於上海市長寧區的工作室與參加聚會,席間,韓某喝了不少酒。感到醉意的韓某在聚會結束前通過手機APP叫了代駕。

由於無法發動車輛,代駕司機只得向韓某求助。由於韓某醉酒嚴重,神志不清,將車啟動後,其直接關上車門將車開走。

在小區門口,韓某的車輛因未支付停車費被保安老趙攔下,韓某拒絕支付停車費,也不肯下車,強行闖關離開,老趙追趕不上,隨即報警。

不久,執勤民警發現了韓某停在路邊的車輛,駕駛座上的韓某醉得不省人事。經檢測,韓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29mg/ml,已達到醉酒標準。

公安機關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對韓某刑事拘留,後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代駕司機及身為小區保安的老趙也在韓某到案後前往公安機關做了筆錄,二人均指認了韓某酒後駕車並逃費闖關的事實。

只因幫朋友圓了個謊,這名小區保安竟涉嫌犯罪?

看到這裡大家可能會有疑問

老趙不但報了警

還配合公安機關做了筆錄

他究竟哪裡說謊了呢?

讓我們繼續往下看

韓某取保候審回到家後,不甘心接受懲罰,便找到了當晚一起聚會的田某,請求其替自己“頂包”。出於朋友義氣,田某不僅同意了為韓某“頂包”,還主動幫韓某遊說已做過筆錄的證人老趙及代駕司機更改供詞。

老趙系田某所住小區的保安,平日本就與田某相熟,在田某的再三請求及勸說下,老趙礙於情面,便同意了前往公安機關更改證詞。

2019年4月,老趙前往公安機關稱第一次做筆錄時自己記錯了,當時開車的司機其實是田某,並重新制作了辨認筆錄,指認田某為當時開車的司機。事後,韓某與田某分三次給了老趙一條香菸及5000餘元的“好處費”。

只因幫朋友圓了個謊,這名小區保安竟涉嫌犯罪?

老趙等人的異常表現

引起了公安機關的注意

就有關情況開展進一步調查後

老趙因涉嫌偽證罪被刑事拘留

並提起公訴

根據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的有關規定,因老趙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辯護人,長寧區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長寧區法律援助中心為老趙提供法律援助。

接到法院的通知後,長寧區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時間指派了上海瑞富律師事務所李徵連律師擔任老趙偽證案的一審辯護律師。

為充分維護老趙的合法權益,接到指派後,援助律師立即前往法院調閱了老趙的案件卷宗,瞭解案件的基本情況。

由於正值疫情期間,援助律師克服困難與老趙會見,核實了案情及老趙認罪認罰的態度。

會見過程中,老趙告知援助律師其之所以同意前往公安機關更改證詞,是因為與田某相熟,礙於情面才選擇幫忙,並非是為了所謂的“好處費”,且沒想到事情會有如此嚴重的後果,表示十分後悔並願意認罪認罰。

只因幫朋友圓了個謊,這名小區保安竟涉嫌犯罪?

2020年4月27日

長寧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法律援助律師依法為老趙作罪輕辯護

法律援助律師認為,老趙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具有坦白情節;是礙於情面才同意幫助韓某及田某作偽證,並非為了逐利;老趙法律意識淡薄,並沒想到自己說幾句謊話就會構成犯罪,現在追悔莫及,已自願認罪認罰,建議法庭對老趙依法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本案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鑑於老趙到案後如實供述構成坦白,積極配合調查,且自願認罪認罰,法庭當庭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老趙犯偽證罪,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案件點評

本案中,老趙作為韓某危險駕駛案件的目擊證人,明知道韓某是犯罪嫌疑人,但卻更改證詞,謊稱韓某並未開車,符合偽證罪的構成要件。

老趙自以為只是通過說幾句話來幫熟人一個忙,並沒有考慮到事情的嚴重性。退一步來說,本案中即使老趙沒有收受任何好處、沒有任何牟利,但其提供虛假證詞的行為也已經違反了法律,並最終為自己的幾句謊言承擔了刑事法律責任。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偽證罪,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為。

因此,證人參加訴訟活動並作證是非常嚴肅的事情,是公民需要承擔的法定義務,切不可認為作證就是被問幾句話,可以隨口一說。

一起原本十分簡單的危險駕駛案件,因當事人的法律意識淡漠,引出了新的偽證罪案件,最終導致多名當事人受到刑事處罰,教訓不可謂不深。因此,公民參加訴訟活動,應當堅守誠實信用原則,提高自身法治觀念、法律意識和辨別是非的能力,如此方能避免觸犯法律的底線。

只因幫朋友圓了個謊,這名小區保安竟涉嫌犯罪?

來源:上海法援微信公眾號

法援律師:李徵連

作者:楊焱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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