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鎮江市紀委監委通報6起充當管建軍涉黑組織“保護傘”典型案例

揚子晚報網12月1日訊(記者 萬凌雲) 2020年4月,全國掃黑辦將管建軍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進行掛牌督辦後,鎮江市紀委監委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決策部署,立足監督執紀問責職責,積極主動作為,針對管建軍涉黑組織案件持續加大“打傘破網”工作力度,嚴肅查處該案件暴露出來的鎮江市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充當“保護傘”和涉黑腐敗問題,有效剷除黑惡勢力滋生的土壤。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加強警示教育,推動以案治本,12月1日鎮江市紀委監委將其中6起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充當管建軍涉黑組織“保護傘”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鎮江高新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嚴竹波充當“保護傘”案件

嚴竹波利用擔任鎮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鎮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等職務便利和職務影響,在開展小貸金融業務、評選省級文明工地、刑事案件辦理等方面為管建軍提供幫助、謀取不正當利益,違規利用公共資源為黑惡勢力滋生蔓延、坐大成勢提供外部支持,並非法收受管建軍所送鉅額賄賂。同時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9月28日,嚴竹波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嚴竹波案發前已辭去公職),相關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丹陽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符衛國充當“保護傘”案件

符衛國利用擔任丹陽市交通運輸局局長、丹陽市政府副市長的職務便利,在交通工程承接、違規提前退還廢棄礦山整治工程餘量資源保證金等方面為管建軍提供幫助,為管建軍黑惡勢力滋生壯大提供資金支持,並非法收受管建軍所送錢物。同時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9月30日,符衛國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相關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丹陽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周東明充當“保護傘”案件

周東明在擔任丹陽市委常委、丹北鎮黨委書記期間,違規為管建軍攫取丹陽市政協委員的政治身份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管建軍所送財物。同時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11月17日,周東明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相關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4.丹陽市應急管理局原局長張毅充當“保護傘”案件

張毅利用擔任丹陽市原後巷鎮鎮長的職務便利,在政府工程發包、項目審批、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為管建軍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幫助、謀取不正當利益,為管建軍黑惡勢力滋生蔓延、坐大成勢提供資金支持,並非法收受管建軍所送鉅額賄賂。同時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11月6日,張毅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相關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5.丹陽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郭勇強充當“保護傘”案件

郭勇強利用擔任丹陽市公安局後巷派出所所長、治安大隊大隊長、副局長的職務便利和職務影響,為管建軍在危險物品管理、工程建設等方面提供幫助、謀取利益,對管建軍及其同夥的違法犯罪行為不依法履職,縱容庇護黑惡勢力逃避法律制裁,使管建軍黑惡勢力得以滋生蔓延,並非法收受管建軍所送鉅額賄賂。同時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9月17日,郭勇強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相關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6.鎮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地質和礦產管理處負責人倪俊充當“保護傘”案件

倪俊在擔任鎮江市原國土資源局地質環境管理處處長期間,多次違規接受管建軍宴請,並違規向管建軍借款,在管建軍承接廢棄礦山整治工程施工過程中不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包庇縱容其長期實施非法盜採活動,並利用職務之便在工程驗收環節給予關照。同時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8月2日,倪俊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相關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通報》稱,上述典型案例表明,個別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政治站位不高,紀律意識、規矩意識喪失,利用公權力為管建軍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滋生蔓延、坐大成勢提供支持,淪為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嚴重破壞了政治生態和公職人員公信力,教訓極其深刻。

《通報》要求各級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要引以為戒、警鐘長鳴,深刻認識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危害性,進一步增強紀律規矩意識,嚴守紀法底線,堅定人民立場,確保秉公用權。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繼續保持“打傘破網”高壓態勢,慎終如始、再接再厲,精準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為奪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全面勝利提供堅強紀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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