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到手半年發生4起事故 這名“馬路殺手”有點眼熟

一週內同一地點發生兩起事故傷了3人,一個月內發生3起事故,考取駕照後半年內發生4起事故……出事故頻率如此之高,這名“馬路殺手”令交警有些震驚。

最近的一起事故,發生在數日前的下午。溫嶺市濱海交警中隊接警後,值班交警立即趕往事故現場——濱海永勝村路口。當時,路口一輛電動三輪車側翻著,三輪車上兩人受傷,還坐在地上。肇事的小貨車是用來收發快遞的,駕駛員是個小後生,姓江。交警一看,怎麼有點眼熟。仔細一問,竟是“老相識”。

駕照到手半年發生4起事故 這名“馬路殺手”有點眼熟

4月17日事故現場。

原來,4月13日,江某也開著小貨車出過一次事故,就在同一地點,連事故原因都一樣。

對於這次事故,江某說,當時,他從濱海鎮永勝村收完快遞,準備駛往永進新村繼續收快遞。17時許,經過永勝村路口時,一輛電動三輪車由東往西駛來。他看到後立即剎車,電動三輪車看到貨車後也立即往右避讓。結果,避讓過程中,電動三輪車翻倒在地,駕駛人和乘客均受傷。

幸運的是,前後兩起事故,傷者的傷情都不是很嚴重。

駕照到手半年發生4起事故 這名“馬路殺手”有點眼熟

4月13日事故現場。

在調查事故原因的過程中,江某很坦白,也很淡定,表示這已經是自己去年9月考取駕照以來發生的第四起事故了。這讓交警不淡定了。繼續仔細追問,原來,去年10月份,江某駕駛小貨車追尾一輛轎車;今年3月28日,江某又與一轎車發生碰撞,且兩次都是江某全責。

“事故這麼多,你開車要注意的!”現場,交警語重心長地對江某說。經查,江某今年24歲,新河鎮人。

交警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在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路口,行經路口的車輛要讓右方來車先行。4月13日這起事故,江某因車輛行經無交通信號控制的路口時未讓右方來車先行,負事故的全部責任,記3分,罰款200元,並承擔電動車駕駛人的醫療費。兩起事故中,交警都發現,雖然路口設置了減速帶,但江某快到路口時都沒有減慢車速,也是造成事故的一個重要原因。交警提醒,駕駛員開車時應該“眼觀六路”,路口是交通情況複雜區,無論是轎車還是電動車,在快進入路口時,都要觀察車輛前後左右的交通情況並減速慢行,以給突如其來的情況留有可控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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