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到手半年发生4起事故 这名“马路杀手”有点眼熟

一周内同一地点发生两起事故伤了3人,一个月内发生3起事故,考取驾照后半年内发生4起事故……出事故频率如此之高,这名“马路杀手”令交警有些震惊。

最近的一起事故,发生在数日前的下午。温岭市滨海交警中队接警后,值班交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滨海永胜村路口。当时,路口一辆电动三轮车侧翻着,三轮车上两人受伤,还坐在地上。肇事的小货车是用来收发快递的,驾驶员是个小后生,姓江。交警一看,怎么有点眼熟。仔细一问,竟是“老相识”。

驾照到手半年发生4起事故 这名“马路杀手”有点眼熟

4月17日事故现场。

原来,4月13日,江某也开着小货车出过一次事故,就在同一地点,连事故原因都一样。

对于这次事故,江某说,当时,他从滨海镇永胜村收完快递,准备驶往永进新村继续收快递。17时许,经过永胜村路口时,一辆电动三轮车由东往西驶来。他看到后立即刹车,电动三轮车看到货车后也立即往右避让。结果,避让过程中,电动三轮车翻倒在地,驾驶人和乘客均受伤。

幸运的是,前后两起事故,伤者的伤情都不是很严重。

驾照到手半年发生4起事故 这名“马路杀手”有点眼熟

4月13日事故现场。

在调查事故原因的过程中,江某很坦白,也很淡定,表示这已经是自己去年9月考取驾照以来发生的第四起事故了。这让交警不淡定了。继续仔细追问,原来,去年10月份,江某驾驶小货车追尾一辆轿车;今年3月28日,江某又与一轿车发生碰撞,且两次都是江某全责。

“事故这么多,你开车要注意的!”现场,交警语重心长地对江某说。经查,江某今年24岁,新河镇人。

交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行经路口的车辆要让右方来车先行。4月13日这起事故,江某因车辆行经无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时未让右方来车先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记3分,罚款200元,并承担电动车驾驶人的医疗费。两起事故中,交警都发现,虽然路口设置了减速带,但江某快到路口时都没有减慢车速,也是造成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交警提醒,驾驶员开车时应该“眼观六路”,路口是交通情况复杂区,无论是轿车还是电动车,在快进入路口时,都要观察车辆前后左右的交通情况并减速慢行,以给突如其来的情况留有可控余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