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膠帶本無害 你卻用來變造號牌

2020年4月5日16時25分許,高速交警五支隊五大隊指揮中心接到集成指揮平臺預警指令,一輛車牌號為遼CF****的大型貨車涉嫌偽造變造號牌,出現在轄區榆林方向478km處。大隊值班領導立即與指揮中心民警開展研判部署,安排多組民警在轄區高速主線進行布控,16時45分許,巡邏民警發現一輛車牌號與車型都與嫌疑車輛高度一致的大型貨車,隨即將其引導至安全地點緊急停靠,經初步詢問,駕駛員曹某某矢口否認其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並向民警“解釋”說自己只是換班司機,具體情況自己一無所知。在核對車輛及人員信息後,民警將其帶回大隊做進一步的調查處理。


經過民警的法律宣講和相關卡口監控證據展示,最終曹某某向民警坦誠自己就是實際車主及當事駕駛員,多次駕駛車輛通行高速時使用黑色膠帶將車輛號牌進行變造,意圖躲避電子監控設備的抓拍,自恃如此“創新”違法手段不易被發現,遇到緊急情況甚至可以讓號牌上的膠帶“自如”消失。

2020年4月5日上午從河北高速駛入後,將其真實車牌號遼CF2***變更成遼GE2***,一路風馳電掣絲毫沒有在意自己超速、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發生,行駛至在某服務區時將黑色膠帶去掉恢復號牌“真身”,自以為此舉神不知鬼不覺,殊不知其早已觸發卡口預警,一舉一動被大隊指揮中心“天眼”盡收眼底。


一線微觀|黑色膠帶本無害 你卻用來變造號牌


(黑色膠帶更改後的車牌)

一線微觀|黑色膠帶本無害 你卻用來變造號牌

(真實車牌號)


一線微觀|黑色膠帶本無害 你卻用來變造號牌

(卡口監控照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民警對曹某亮使用偽造、變造號牌的交通違法行為給予罰款5000元,記12分,並予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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