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的作品都很晦澀難懂,為什麼還能如此有名?

靜下心養生


魯迅是個多面手,作品有小說、雜文、散文、散文詩、詩歌、書信,還有《中國小說史略》那樣的專著。

《中國小說史略》是用文言文寫成的,言簡意賅,真的很難懂。

他的散文詩集《野草》也很難懂,當然了,這是由體裁決定的。

《兩地書》是他與許廣平的書信,詩歌作品不多,且不談。

魯迅的散文並不難懂,比如我們學過的《阿長與山海經》《風箏》等。

魯迅的雜文產生於特定的歷史條件下,比如《為了忘卻的紀念》,我們首先得熟悉歷史事件,有了歷史感的代入後才能更好地理解原文。魯迅生命的最後十年大部分時間都在跟反動文人論戰,要想理解這些作品也得提前做好功課。

魯迅的小說難懂嗎?我不這麼認為。

《阿Q正傳》裡的每個字我們都認識,每個句子表達的含義我們也都清楚,“難懂”的是文字背後的沉思和情懷——這種“難懂”恰恰是我們應該珍惜的,又怎會怕它、反感它呢?

我們不妨試讀一下郭先生的大作——《天狗》

“我是一條天狗呀!

我把月來吞了,

我把日來吞了,

我把一切的星球來吞了,

我把全宇宙來吞了。

我便是我了! ”

這首詩很平易,在文學史上很有名,也很經典,現在又有多少人願意讀呢?

魯迅的古文水平很高,用語又比較簡練,即便他寫的是白話文,某些作品確實也有“晦澀”的一面;“難懂”恰恰是魯迅作品的魅力所在,好的作品本來就應該耐得起咀嚼。

假如我們只學過中學課本上那幾篇魯迅的文章,只因上學時覺得學著難,便給魯迅的作品貼上了“晦澀難懂”的標籤,這樣做毫無益處。


上頭派掌門


魯迅先生是我國偉大文學作家,在新文化運動的奠基人,在在舊社會敢於向黑暗反動勢力戰鬥,魯迅先生的文章寫的有些晦澀,一般讀起來很困難,,不太好懂,,。我覺得在黑暗中的社會,只能含沙射影的描繪,如魯迅先生狂人日記中就是個典型例子!

現在中學的高中,初中語文將魯迅先生文章刪除,這是教育部門對魯迅先生的作品缺乏認知,其實魯迅先生的文章在中國影視,話劇舞臺一直廣為流傳,如祥林嫂,阿Q正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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晦澀難懂並不是作者本人的問題,而是時代原因造成的。

一、歷史年代的產物。

魯迅於1918年5月,首次用“魯迅”為筆名,發表了中國現代文學史上第一篇白話小說《狂人日記》,對吃人的封建制度進行猛烈地揭露和抨擊,奠定了新文學運動的基石。這是一篇半文半白的文體。因為自“五四”運動以後,整個中國掀起了如火如荼的新文化運動。反對八股文,提倡白話文。也就是說,魯迅這篇小篇屬於開創性地運用了白話文的典範。

但是,任何舊事物被新事物的取代,勢必要有一個轉變的過程。這個過程有時甚至是比較漫長又艱辛的。尤其是幾千年形成的文化體制和文化習俗,想改變過來更加困難。魯迅作為先行者,首先向這種舊的習俗發起衝擊,《狂人日記》無疑就是典型的代表。

因此,魯迅的作品才帶有半文半白的性質。當今的人們在閱讀時,尤其是對沒有古文基礎的人來說,自然會有晦澀難懂的感覺。這種感覺無可厚非,是非常正常的。

時代發展到今天,那種半文半白的文體已經基本消失。除非故意以典型文體為例的範文,比如墓誌銘,比如祭奠祖先的祭文和碑文等,為了與當時年代的氣蘊相同,還是用文言文以外,其它文體都已經不用文言文了。

二、文章的內涵永遠是文體的靈魂。

為什麼魯迅的作品半文半白晦澀難懂,對現實還有那麼大的作用呢。顯然是因為作品的內涵和靈魂所決定的。

讀者的眼睛是雪亮的。讀者從來不屑於那些誇大其辭盲目吹捧的作品,而對於真正觸動人心撥人心絃的作品,自然會喜愛和追求。魯迅的作品由於不掩飾,不粉飾,不做作,象一把把投槍和匕首,無情地揭穿黑暗腐朽的封建思想,愚昧麻木的靈魂,使人讀後震聾發聵發人深醒,讀者自然就會喜歡他。

在這個基礎上,儘管文本有半文半白的弊病,但瑕不掩瑜,絲毫也不影響其作品的強大功效。反而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這就是魯迅的作品,至今還如此有名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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