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跟男方父母同住,該怎麼辦?

一隻雪梨啊雪梨


作為男方的父母,我主動的不和他們住在一起。

小兩口剛結婚時他們之間還要磨合,家長最好不要夾在中間。秀恩愛讓他們自己去秀,有什麼事情讓他們自己解決。

那時唯一對他們的要求就是在沒有業務餐的時候晚飯回家來吃,晚飯儘量做的豐盛,讓他們增加營養,而且可以增加和他們之間的溝通。

他們結婚兩年之後,我們全家一起去雲南旅遊了一趟,費用由我們來出,因為像這樣全家遠距離出遊的機會不多,所以大家都比較珍惜。

之所以這樣做,因為我覺得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性格,有自己看問題的方法,以我而言,我不會去強迫別人做任何事情,反過來我也不希望別人把自己的意見強加於我。

和孩子們保持不遠不近的距離可以免除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當然作為家長,該幫他們的時候一定要主動的好好的做,比如在需要的時候幫他們帶孩子,在必要的時候給他們在經濟上適當的補貼。

當然家庭生活不可能不產生一點兒矛盾,有時候寶寶的媽媽也給我兒子告狀,我會當著她的面把問題了解清楚,該批評的我一定要批評兒子,和兒子獨處時我再單獨的叮囑兒子一些事情,反正是為了讓他們把小家庭的關係處理好。

我和孩子們相處的原則是,只要不是他們硬性的需要我和他們在一起,我保證不會主動的去打擾他們的生活。不要怕他們過得不好,不要怕他們不會做這不會做那,我們不也都是從那個時期過來的嗎。

我覺得適當的距離讓我們的相處反而更隨意,因為孩子還小,我們現在遠距離出遊的機會不多,但每年兩次去北京,大家可以放鬆放鬆,採購採購,在這樣的環境中,大家可以更好的瞭解彼此,理解彼此。

不要隨意的說孩子不懂事,孩子不孝順,我們自己把自己做好,儘量少給孩子添麻煩,這樣他們之間也不會因為與家長的相處產生糾紛。

當然每個家庭和每個家庭的情況不同,但最基本的原則就是做好自己,不管是孩子還是父母,因為連接我們的是血緣、是親情、還有對後代的期許。



旅行途中11


多數女方婚後不想與男方老人同居一處,這是當今社會普遍現象,究其原因,完全符合當代價值觀,其實質就是自私,為我獨尊。藉口有許多:不方便、沒共同語、有代溝、生活習慣不一樣、文化教肓程度有差別,甚至就是嫌棄。不論女方什麼文化層次、階層出身都會以此為藉口提出分開居住。但在要房、要車、要彩禮、看孩子、做家務等卻要求男方老人必不可少,且甚者要掌握老人財政大權。林林總總就是要權利,棄責任和義務。當然,有條件分住尚可,估且不論,男方無條件怎麼辦呢?一是女方有條件女方全擔,男方樂得個得人不失財,面子羞羞,但時間將會掩蓋。二是雙方共同出資成全,道可以說公平,無傷大雅。三是出去租房,租金男方最好出資,否再協商。最難辦是四暫住男方家中,,只能多做溝通,引導規劃,曉之以情,動之以理了,看發展。如若不通,只能敬而遠之,另尋高就。

改革幾十年了,物質豐富了,但傳統中華美德公序良俗,遺失貸盡,私利當頭 。老與及人之老,幼與及人之幼成了華而不實笑談,看看社會人群中婚姻壯況,誰能改變?只能是適者生存,好自為之,但也勸君有點自知自明把握好自已,別相信“寧做單身貴族,莫伴貧困夫妻”之傻事,一切看發展,有時也得認“命”。


康逸平


很簡單,不要婆家出錢購房給彩禮操辦中大型婚禮,兩人在外租房住,生孩帶娃自己的事,一切自立、自力更生,相信公婆不會打擾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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