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关了37天放出来,过了三年要逮捕了严重吗?

力争上游


三年以后,又以同样的缘由被逮捕,问题可能就比较严重了。题内容中没有说明刑拘37天后是以什么形式“放出来”的。是取保候审?还是结案无罪释放?如果是取保候审,那么在结束取保候审时公安部门给出了一个什么结论?总之,第一次37天结束了羁押说明你的案子一直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检察院在法定时间内没有批捕。如果是同一个原由的话,现在检察院批捕了。案件进入了的审查阶段。正常情况下,这说明案件证据已收集充分了,已达到公诉条件。如果这个时候又收捕羁押的话,估计公诉机关的建议刑期在三年以上。


九日共由


说的不够祥细,是在哪里关了37天?是什么类型的强制措施?是什么机关实施的?是留置还是拘留?

如果是留置,采取措施的是监委。

如果是拘留,拘留分四种,刑事、行政、司法、民事拘留。实施的机关和依据的法律法规各不相同(如果有朋友想祥细了解,可关注我并留言)。单从拘留37天看,刑事拘留并且案情复杂的可能性大。

过了三年又逮捕,是原先的案情有了进展还是又发现了新的案情导致的?没有说清楚。但是逮捕有严格的条件,既然已采取逮捕措施,说明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兼据现实危险性,称谓也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了。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

至于是否严重,需要由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决定。应该到判处刑罚的严重程度了,从拘役到死刑都有可能。


天地不言666


先被拘留了37天后被释放,而三年以后却被逮捕。看来,过了三年公安机关都没有放过你,这问题还是非常严重的。

如题所述,甲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并且,公安机关认定,多半就是甲犯的罪行,于是依法将其拘留。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应当在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的案件,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收到提请批捕后,应当在7日以内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也就是说,公安机关的拘留期限,最长就是37天!

当然,检察院可能认为证据不足,就没有对甲批准逮捕。甲本以为自己能高枕无忧了,可公安机关经过三年的侦查工作,终于坐实了甲的证据,于是检察院便决定逮捕甲。

所以,甲的情况很不乐观,从公安机关长达三年都不放过他,就能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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