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區主動作為,助力企業復工復產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结合辖区实际,采取网上办理、延长许可有效期、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企业暂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措施,助力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发放中英双语《疫情防控手册》


朝阳区主动作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为促进辖区外资企业展开复工复产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印制并向驻区外资企业发放中英双语《疫情防控手册》。《手册》涵盖“朝阳区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商务楼宇防疫指引(3.0版)”“朝阳区新冠肺炎流行期间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服务指引(2.0版)”“2019年度年报公示指引及相关提示”“疫情期间商标窗口服务内容”等企业复产复工所需内容,将有效减少企业了解相关政策的时间和人力成本。已发放2900余册,受到驻区外资企业欢迎。


编制《关于疫情期间商业广告活动规范建议书》


规范企业广告经营行为,对于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市场秩序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区市场监管局编制了《关于疫情期间商业广告活动规范建议书》,并通过微信、电话、短信、传真、邮件等无接触方式发送给辖区企业,提示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注意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不要发布含有涉及"新型冠状病毒"等内容或利用相关内容进行商业炒作的广告。

二是不要发布含有涉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转让"等内容的广告。

三是加强对含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内容广告的审查,杜绝此类广告。

四是加强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合规审查。

截至目前,朝阳区已向540户市场主体下发《建议书》。其中,世界500强企业52户,传统媒介单位281户,重点户外广告经营单位60户,移动端互联网企业63户,电商平台37户,其他主体47户。


关于疫情期间商业广告活动规范建议书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各企业加强广告合规审查工作方面提以下几点建议:


1.严禁发布含有涉及“新型冠状病毒”等内容或利用相关内容进行商业炒作的广告,特别是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 医疗器械等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治疗、治愈、 偏方”等内容的广告。


2.严禁发布含有涉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转让” 等内容的广告,特别是对互联网媒体平台中出现“野味”“山味”“蝙蝠、竹鼠、穿山甲、果子狸、獾”等关键字词的涉及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广告。


3.各企业要加强对含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广告法》第九条中禁止出现的内容进行重点审查,杜绝此类广告的出现。


4.各企业要加强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合规审查,广告内容要严格按照审查批准的内容发布,禁止未经审查发布或者擅自篡改审查批准内容。


5.疫情防控期间,如有违反上述行为的企业,将按照 《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6.请各企业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规范经营,确保辖区广告市场秩序良好、有序。


供稿 |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

朝阳区主动作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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