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復工復產企業,這5項稅收政策請收好

楚天都市報

楚天都市報4月13日訊(記者周萍英)13日下午4點,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召開第72場新聞發佈會,介紹湖北省落實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項稅費優惠政策、助力復工復產的相關工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湖北省支持復工復產在稅收方面的政策有5項。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吳明喜對這5項政策進行了介紹。

一是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二是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三是從2020年2月起,對各類參保企業的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實行免徵,免徵的期限為5個月,免徵的政策可以執行到6月份。

四是從2020年2月起,湖北省各統籌地區可根據基金運行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確保基金收支中長期平衡前提下,對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徵收,減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

五是自2020年3月20日起,將瓷制衛生器具等1084項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3%,將植物生長調節劑等380項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9%,此項政策將惠及湖北省380戶出口企業、125種出口商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