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溪律说 | 3岁女童被喂到70斤是否构成虐待罪?

年仅3岁的佩琪当“吃播小网红”一事,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8月24日,涉事平台表示:已经封禁了佩琪的账号。另据媒体报道,广州市妇联已对该事件介入调查。

在某社交视频平台,佩琪妈妈为她注册了账号,发布的第一条视频是在2018年10月,体型较为匀称;截止到目前,佩琪的体重已达70斤,走路时身体都摇摇晃晃的。佩琪的父母不但不急,反而还越喂越多,且喂的东西大多是汉堡、炸鸡、泡面等既没有营养,热量又高的食物。

春溪律说 | 3岁女童被喂到70斤是否构成虐待罪?

(网络配图)

报道还称,不少网友关注到了视频中佩琪的变化,还曾向其父母提出应做检测、注意饮食平衡,但佩琪的爸妈对相关建议视若无睹,继续让孩子吃烤肉、烤串、烤肠。即便佩琪曾在饮食过程中央求“别弄了别弄了别弄了”,而其父母却还是一边嘴上答应,一边把她刚吃空的盘子加满。

那么佩琪父母的行为是否构成虐待罪?

我国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刑法理论通常认为,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单向的、长期的、恶劣的暴力行为(包括语言暴力),比如,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做过度劳动等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虐待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客观上经常或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因此,如果佩琪的父母有意地对佩琪过度喂食,影响了佩琪身体健康,则有涉嫌虐待罪的可能。

同时,虽然虐待罪是自诉案件,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第九点:“对于家庭暴力犯罪自诉案件,被害人无法告诉或者不能亲自告诉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告诉或者代为告诉;被害人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没有告诉或者代为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告诉。”充分保障了被害人的权利。

也许佩琪只是被暴露在屏幕前的冰山一角。孩子不应该成为父母赚钱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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