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覆同意梅州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梅州日報訊 記者從中國政府網獲悉,國務院發佈關於同意在雄安新區等46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批覆同意在梅州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批覆指出,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要堅持新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複製推廣前四批綜合試驗區成熟經驗做法,推動產業轉型升級,開展品牌建設,引導跨境電子商務全面發展,全力以赴穩住外貿外資基本盤,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同時,要保障國家安全、網絡安全、交易安全、國門生物安全、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和有效防範交易風險,堅持在發展中規範、在規範中發展,為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批覆要求,有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綜合試驗區建設的組織領導,健全機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有力有序有效推進綜合試驗區建設發展。要按照試點要求,儘快完善具體實施方案並抓好組織實施。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對綜合試驗區的協調指導和政策支持,切實發揮綜合試驗區示範引領作用。按照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原則,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協調配合,著力在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方式相關環節的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探索創新,研究出臺更多支持舉措,為綜合試驗區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更好地促進和規範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壯大。

  本報記者:嚴偉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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