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維權還要反思:從中行原油寶事件看中國投資者的“三宗罪”

當前國內資本市場上最值得關注的莫過於“4.20”中行原油寶事件了,近日欣奇持續跟蹤該事件的發展進程,與專業人士就“原油寶”產品的相關問題進行了充分探討,儘管有諸多不同意見,但有一點是一致的:

中行在“原油寶”產品的設計、風險控制負有難辭其咎的責任,但我們對大部分投資者“盲目決策”、“無視風險”的投資行為感到痛心。頗有“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感受,可以說,這場近年來國有銀行爆出的最大黑天鵝事件值得我們每個普通投資者反思。


除了維權還要反思:從中行原油寶事件看中國投資者的“三宗罪”

“原油寶”事件概述

“原油寶”事件的核心爭議就是“損失由誰承擔”。圍繞這個問題,投資者和中行就產品結構、風控、風險告知等一系列具體問題展開博弈。

“原油寶”產品本身是一款類期貨產品,內部風險等級R3。中行通過該產品為境內個人客戶提供掛鉤境外原油期貨的交易服務,客戶自主進行交易決策,個人投資者交易需提交100%保證金,不允許槓桿交易。

這款產品掛鉤的底層資產是原油期貨,就算是100%保證金也無法掩蓋其超高風險的屬性,而這款產品的風險等級竟然只是R3,顯然是有待商榷的。

另外,“原油寶”的當日結算價格價格按照期貨交易所北京時間凌晨2點28分至2點30分的均價計算當日結算,但產品本身卻是在晚上10點停止交易,當4月21日凌晨WTI原油期貨5月合約價格急劇下挫,下跌至史無前例的最低-40美元左右時,國內投資者甚至連交易機會都沒有,最終導致了被穿倉的悲劇。


除了維權還要反思:從中行原油寶事件看中國投資者的“三宗罪”

投資者方面旗幟鮮明地提出了三方面訴求,涉及“違規調查”、“採用暫停交易時的價格結算”、“要求中行說明交易明細及風控漏洞並對外道歉”等。

在公眾輿論的壓力下,4月24日中行發佈關於“原油寶”的情況說明,表示“對投資原油寶產品遭受損失的客戶深感不安”,“也會在全面審視產品設計、風險管控環節和流程,在法律框架下承擔應有責任”。但依舊強調在“法律框架”下履行責任,雙方在法院的對壘在所難免。


除了維權還要反思:從中行原油寶事件看中國投資者的“三宗罪”


“原油寶”投資者的三宗罪

輿論上對於中行的各種批評我們不再贅述,中行固然有錯,但部分投資者身上帶有的“原罪”卻加速了自身的滅亡,“同情弱者”的思想在殘酷的資本市場叢林法則中往往失效,投資者在維權的同時,更多地是要進行深刻的反思:為什麼要去玩這種高風險的遊戲?

原罪一:貪婪

中行“原油寶”客戶6萬餘戶,其中1萬元以下的投資者約2萬戶、1萬-5萬元的投資者約2萬戶、5萬元以上的投資者約2萬戶,5萬以下的投資者佔了約66%,這與該產品的風險定位是嚴重不符的。這一方面有“原油寶”准入門檻過低的問題,但另一方面,部分投資者衝動入場、盲目投資的貪婪心態早已為黑天鵝事件事件的爆發埋下伏筆。

其實這種所謂的“抄底”心態並不少見,只不過在股票市場中,我們抄底被套大不了做“長期股東”,而在“原油寶”上,“移倉”、“軋差”使得投資者不得不定期確認損益。

究其原因,我們大部分投資者始終無法戰勝“貪婪”的原罪,總幻想憑一己之力力挽狂瀾:國際原油價格下跌有目共睹,換任何投機者都會眼紅,但不好意思,就算是抄底投機,也要有深厚的專業背景,一個沒有相關實戰經驗的初級投資者憑什麼寄希望在高波動的類原油期貨交易中獲利?從公開信息看,部分“原油寶”投資者連最基本的交易規則都不瞭解就敢參與交易,欣奇想不出除了“貪婪”,還有什麼理由能接受如此不理智的行徑。

原罪二:對市場缺少敬畏之心

資本市場是不可預測的。我們我們較為熟悉的股票市場到“原油寶”這種掛鉤原油的期貨市場都是如此,專業人士或許可以判斷大趨勢,但短期的波動是難以估計的,這也是為什麼需要“止損”來控制風險的原因。“原油寶”的投資者可以捫心自問下,在爆發黑天鵝事件之前,是否持有的是“原油價格物極必反”的天真觀點,是否抱有“大不了虧20%”的想法?這都是不尊重市場、對自身投資不負責的表現。

原罪三:缺少獨立思考能力

“人云亦云”是部分投資者最大的軟肋,現在輿論都在批評中行“原油寶”產品准入過低、部分投資者完全是輕信客戶經理的建議而開通權限等問題。但是,投資從來都是自主決定的,客戶經理“忽悠”也好,產品門檻較低也罷,但決定權在我們自己手中,我們要對自己的投資行為負責,縱然是投資“原油寶”也不例外。我們需要反思的是,在投資前我們是否研究過產品內容、是否秉持“不熟不做”的理念在能力圈內投資?

說的直接點,如果此次“原油寶”產品不穿倉,而是到了20%強平線正常平倉,是不是我們就會接受現實,不再維權,開啟下一輪的投資?如果是,那麼維權的原始動力更多的是“錢虧多了”,而不是“產品本身有問題”,其背後的深層問題就在於部分投資者從一開始就放棄了獨立思考的權利,自願成為了“任人宰割的羔羊”!


除了維權還要反思:從中行原油寶事件看中國投資者的“三宗罪”


此次的教訓無論是對中行還是投資者來說都是慘痛的,損失已是既定事實,最終結果法律自有公判。我們更多的是要從本次事件中吸取教訓,“學而不思則罔 思而不學則殆”,希望我們每一個人都能意識到獨立思考的重要性,敬畏市場,讓理性戰勝貪婪,做一名合格的投資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