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龍代言的遊戲廣告“臺詞”缺少一滴“道德血液”

成龍,是我心目中的大哥、鐵骨錚錚的漢子。五年前,在我還懂得看電影的時候,幾乎只看成龍和甄子丹主演的片子。那個時候,成龍笑,我就樂,成龍苦,我就痛。

五年以後,我在深夜裡撫摸著屏幕消遣餘生,竟然刷到了五年前熟悉的“大哥”—成龍,這一次,我愣住了。

成龍大哥在擺拍的視頻裡一邊嬉笑著玩遊戲,一邊一本正經地說:“咦,好像只有我知道把鹿打死之後可以挖肉賣錢耶,現在整個新手村的鹿都是我的了,這樣打下去,我很快就能發家致富,哈哈哈,這種感覺太爽了。”這段視頻配有字幕,第一句錯寫為“好像只要把鹿打死之後可以挖肉賣錢”。由此可見,遊戲商並不滿意視頻“臺詞”,所以用了比較咬牙切齒的“只要”一詞。

文明是可以傳播和複製粘貼的,而不文明的行為,一旦養成,是很難一鍵刪除的。

成龍是“龍粉”心目中的“龍鳳”,甚至曾承載過一個時代一群人的夢想,那時候,成龍就是力量、榜樣。如今的“大哥”,或將邁進花甲之列,激情燃燒的歲月即將在歲月靜好的劇情中綻放。卻在猛然間代言起了“殺鹿、挖肉、賣錢、發家致富”的遊戲廣告,難免讓人感覺“哪兒不舒服”。

如今,幾乎人手一部手機,一般會說話的小孩兒,基本上都會打遊戲。成長期的兒童、青少年,哪裡懂得“殺鹿、挖肉、賣錢、發家致富”的真真假假,哪裡明白成龍大哥其實根本就不會玩遊戲。我想,平時一貫嚴謹細緻又重視家庭教育的成龍,一定不會讓自己的兒子、孫子,去玩自己代言的那款遊戲吧?

大約半年來,我實名舉報了一個位於雲南昆明的“公益網紅”,及其背後的公司,最終,站在被告席上的那個人,是我,不是他。如今,我被判令支付其公司2500元的公證費。

原來,這個世界不是每個人都是“丁香”,都會遇到來不及反咬一口的“權健”。這不,2019年3月14日下午14點,我又得去北京昌平應訴北京中科貼針灸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我一直在思索:“難道如今的社會流行傳銷詐騙分子反訴受害人嗎?”

跌跌撞撞,走了一圈,似乎又回到了五年前,唯一改變的,就是淚點越來越低,朋友發來三個擁抱的表情,突然就一陣辛酸苦辣的感覺,淚腺便會不由自主地漲裂開來。

時間都去哪兒了?老死的青春和一去不返的年少告訴我:“時間在狂躁的歲月裡被煙火燻死了”。尋尋覓覓,盼盼望望,再見成龍,歲月還在,只是在遊戲裡,只想丟上一句:“成龍大哥,您代言的遊戲廣告,那些臺詞,缺少一滴道德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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