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漫画《盗用信用卡,那些你不知道的事》

法治漫画《盗用信用卡,那些你不知道的事》

法治漫画《盗用信用卡,那些你不知道的事》

莲花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大海(化名)犯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法院判决如下:

1、被告人周大海(化名)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二千元。

2、被告人周大海(化名)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退还被害人。

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规避信用卡诈骗,要牢记勿轻信手机信息、保护好刷卡密码、设置支付限额等防范要点。常见的诈骗手段有短信通知“亲切”指导、电话联系索要密码、伪造网站诱人上当、制造信用卡被吞假象、演双簧瞬间调包等。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通道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现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

接受广大群众举报犯罪线索。

我们承诺将严守保密工作规定,

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电话举报:0799-7222000/0799-7255849或12309(县检察院)

举报地址:莲花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莲花县琴亭镇二环西路)

来访举报:(来访地址)莲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

书信举报:(信件邮寄地址)莲花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邮编:337100

莲花县人民检察院扫黑办

法治漫画《盗用信用卡,那些你不知道的事》

各位父老乡亲:

当您接到省民调中心0791-12340/0791-86312345等号码的测评电话时,请您耐心接听,期待您做出满意的回答。您的赞许和肯定是对莲花检察工作最大的鼓励。如果有意见或建议,可以在文章末尾写留言告诉我,我们一定认真听取、虚心接受。

法治漫画《盗用信用卡,那些你不知道的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