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信用卡“恶意透支”,你了解吗?

大家好,我是小胡同学。

上期我们讲到了信用卡恶意透支,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银行俩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月仍不归还,认定为恶意透支,司法机关将采取相关措施。那么其中的非法占有,有效催收指的是什么呢?

逾期≠信用卡“恶意透支”,你了解吗?

第一,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所欠款项。

这里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而导致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对于是否属于有效催收,应根据发卡银行提供的电话录音、信息送达记录、信函送达回执、电子邮件送达记录、持卡人或其家属签字以及其他催收原始证据材料作出判断。

第二,因为“恶意透支”信用卡是故意犯罪,因此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该行为犯罪非常重要的构成条件。

其中,“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主要界限,司法解释中对“非法占有为目的”也列举了几种情形,比如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使用虚假资信申领信用卡后透支,肆意挥霍透支,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以逃避银行催收等,都属于非法占有为目的。

第三,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

其中“恶意透支”的数额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一些银行收取的费用。

逾期≠信用卡“恶意透支”,你了解吗?

最后,因为今年疫情的原因,导致许多人逾期,逾期带来的风险是各大银行整顿信用卡,加强了信用卡风控,导致很多人被降额,降额后对依赖倒卡还款的人来说无疑进入了死循环。

逾期≠信用卡“恶意透支”,你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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