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信用卡“霸王条款”被叫停,以后这笔钱可以不用交!

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对持卡人因银行卡所导致的民事纠纷进行了规定。

信用卡“霸王条款”被叫停,以后这笔钱可以不用交!

其中,对于信用卡全额支付利息条款的效力,公告中是这样规定的:

“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偿还信用卡透支款并已偿还最低还款额,其主张按照未偿还透支额计付记账日到还款日的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若新规得以推广实施,这意味着,关于信用卡“全额罚息”的霸王条款将成为历史。这对于广大卡友们来说,无疑是个重大利好。

信用卡“全额罚息”到底不合理在哪?

信用卡“霸王条款”被叫停,以后这笔钱可以不用交!

所谓全额罚息,是指持卡人当期无法足额还款,无论当月是否产生了还款,银行都会按持卡人的消费总额计息,而不是按剩余未还款金额计息。

打个比方,小明这个月刷卡消费了1000元,但在还款日之前只拿得出999元还款。那么,就算差一块钱,银行仍然会以1000元为基数来计算利息。

目前,除了工行采取部分罚息外,大部分银行均采用的是全额罚息。对此,业内人士指出,银行对已偿还的金额仍收取“罚息”的行为完全不亚于强盗。

银行的“霸王条款”仍有不少

小小金融表示,除了全额罚息以外,实际上银行的“霸王条款”并不在少数。

1、信用卡提前还款手续费照收:申请信用卡分期以后,若持卡人选择提前还款,那么对于已经收取的分期手续费,银行是不予退还的。

2、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这句话虽然印在所有银行的柜台上,不过这条规则往往只适用于储户,对于银行来说却是无效的。

3、信用卡溢缴款取回需收费:所谓溢缴款,是指持卡人多还的钱,而持卡人想要取回自己的钱,还要被银行多收一笔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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