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應該歸母親,還是應該歸助產士?

嬰兒應該歸母親,還是應該歸助產士?

嬰兒應該歸母親,還是應該歸助產士?

這個問題是不是有點奇怪,你見過哪家醫院的助產士有嬰兒處置權的?

除非嬰兒是早產兒,需要助產士的精心護理,讓嬰兒以最健康的姿態進入社會。


文學作品就是這樣的早產兒。它生於作家的頭腦,卻需要編輯的審核、校對、斧正,最終才能與讀者見面。

因為,編輯是最瞭解讀者的人,他最清楚什麼樣的作品,經過怎樣的調校,才能吸引讀者,在挑剔的讀者群裡活得健壯。


但奇怪的是,市面上流行的寫作書,99.5%都是作家講如何寫作,卻幾乎沒有編輯站出來說什麼樣的書是他們眼中的好書的。結果就是,我們單知道海明威、菲茨傑拉德作品傳世,卻不知道在他們背後,編輯珀金斯幫海明威刪掉了多少髒話,幫菲茨傑拉德還了多少債務。


萬幸,終於有一位編輯肯站出來,寫一本書告訴大家,編輯都認可的好書是怎樣煉成的?

這位編輯足夠權威。他叫理查德 • 科恩,是英國著名出版社的發行總監。

經他手出版的書獲得過普利策獎、布克獎、科斯塔獎……有超過20本雄踞英美暢銷書榜單之首。

利用職務之便,理查德也成大學教授,在英國金斯頓大學講授了7年創意寫作,本書就是他授課內容的精華。


在理查德看來,偉大的作家就像偉大的魔術師,是吸引讀者注意力的高手。納博科夫管這種能力叫“托爾斯泰式的完美魔術”。這也是本書名字的由來:《像托爾斯泰一樣講故事》。


嬰兒應該歸母親,還是應該歸助產士?


不過,作者並不想把這本書寫成一本寫作技法書,讓你感覺自己提煉出框架,整理出思維導圖,記錄幾張知識點的卡片,從此就能寫出驚豔的作品,步入暢銷書作家之列。

所以,作者把大量的筆墨用在了講述作家創作過程中的艱辛和苦悶,以及他們在面對具體問題時的解決辦法。


讀過之後你會發現,即使再偉大的作家,也會面對我們遇到的一切問題:剛入行時的稚拙、沒有靈感、寫不下去、找不到合適的表達、不會開頭、不會結尾、被編輯的修改意見逼瘋……


嬰兒應該歸母親,還是應該歸助產士?

奧威爾


喬治 • 奧威爾最初的作品,笨拙得像“奶牛在用火槍”;而且,所有這些困擾並不會因為寫作能力的提高而遠離,而是伴隨作家寫作的全部歷程。連以硬漢著稱的海明威也不例外。

他在給朋友的信中說:“寫作難道不是苦差事嗎?……當時我很差勁,現在我也很差勁,只不過是換一種差勁法了。”


當然,作者並不打算因此就讓讀者把寫作視為畏途,放棄成為作家的打算。他用調侃的語氣,把許多名作家的艱辛歷程寫得妙趣橫生,令人忍俊不禁。利用職務之便,他還了解到不少作家的八卦,有不少都是首次爆料。比如安徒生拜訪狄更斯,因為逗留太久,惹得狄更斯不快。無從發洩的狄更斯就在自己的名著《大衛科波菲爾》裡以安徒生為原型塑造個反派出氣。


嬰兒應該歸母親,還是應該歸助產士?

狄更斯


所以,即使你不苛求自己一定要快速提升寫作能力,只把這本書當一本作家江湖的八卦書來看,也是蠻不錯的。


人物

當然,既然是講寫作的書,作者也是拿出了不少乾貨的。

在他看來,一部能打動人心的故事,一定有一群性格鮮明、富有代表性的人物。一旦塑造成功,這些人物就甚至可以獲得作品以外的生命力。就像莎士比亞筆下的哈姆雷特、菲茨傑拉德筆下的蓋茨比,都成了一個時代、一類人群的代表。

金庸筆下的左冷禪和嶽不群,同樣也成了真小人和偽君子的代言人,用於越南政府高官吵架的素材。

那麼如何成功塑造一個人物?

作者建議,不妨從給你的人物起個名字開始。

名字不僅是讀起來好聽,看起來好看,還要在腦子裡想起來有意象。

就像《紅樓夢》裡,幾乎每個姑娘的名字都念起來順口,聽起來悅耳,想起來如詩如畫。當然,也給西方翻譯家們出盡了難題。比如“香菱”,多好聽的名字?西方翻譯家就是找不到對應的意象,讓翻譯作品失色不少。

為了給自己筆下的人物起個好名字,作家們操碎了心。

巴爾扎克跑了半個巴黎,最後在一家裁縫店找到了靈感;狄更斯翻遍了英國議會的花名冊,尋找一個與眾不同的名字,他著名的“科波菲爾”,其實是倫敦貧民窟一家商店的招牌。


為什麼一個名字要如此大費周章?

因為名字其實暗示了人物的性格特質,預示了人物未來的命運。

一個幼兒園老師看自己班的名單,一大堆“紫萱,浩南、子墨、若曦、宇軒”,她戲稱:“我已經腦補出一部瑪麗蘇的宮鬥戲了。”

你看,名字起好了,故事都在讀者腦子裡完成一半了。這樣的效果,


開頭

不過,最難的應該還是開頭。

開篇能不能抓住讀者的注意力,決定了一部著作未來的命運。尤其是在現在這個快餐閱讀的時代,如果第一頁,甚至是第一屏,不能吸引讀者繼續看下去,基本就涼了。

基於此,作者推薦了兩種方法,幫助你在第一時間抓住讀者。


第一種:第一句中包含一個意外。

具體形式是:第一句鋪陳一個常見的場景,在句末亮出一個意外。這裡的意外,一定要顛覆前面的“常見”。


書中提供了這樣一個案例:

克里斯曼考斯基在這個崗位的最後一天,下午兩點,離下班還有兩個小時,他接到一個請求拆除炸彈的電話。

久經考驗的讀者已經被神劇磨礪的百毒不侵,一般馬上退休的、秀親人照片的多半要領盒飯,但是你依然會忍不住想知道:

他是什麼人?

接下來會遇到什麼?

……

我猜對了嗎?


然後你就讀下去了。


另一種方法叫“邀請”。他用輕鬆的口氣,向你道出一個場景,說“這裡很有趣,你來不來?”

最典型的用法是“宣言”,比如那句“幸福的家庭大多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不同”;

“這是個最好的時代,這是個最好的時代”

你會好奇作者為什麼要這樣說,急於向作者索要證據,於是,你就讀下去了。


不過開篇最重要的使命還不是這個,而是在第一時間為你營造一個閱讀氛圍,讓你在不知情時,已經調用了匹配的情緒去理解整個故事。

這一點不僅限於小說,連歷史科普作家易中天也是這麼認為。

他說,寫作的時候一定要找到第一句,否則就寫不下去。

在他寫《三國紀》的時候,許久都無法動筆,直到有一天他寫下“漢靈帝去世的那年的洛陽,滿城都是殺氣”。氛圍一下子就調動起來了,讀者的擔心和好奇心也一下子都提到了嗓子眼上,由不得眼睛不往下看。


諷刺


諷刺是絕大多數讀者都沒有想到的做法。而且,關於“諷刺”的定義,作者和我們平常理解中的諷刺也大不一樣。

拜相聲、小品、喜劇所賜,我們慣常以為的諷刺總是和“幽默”“滑稽”相提並論,以為用戲謔的方式點出某些人的荒唐之舉,逗人發笑就是諷刺了。而本書作者對此的定義顯然要寬泛得多。


不必用學術語言去嚴格定義作者心目的諷刺,因為他欣賞的諷刺其實就是手段和願景的對立。也就是說,越努力,反而離自己預想的目標越遠。

一個最典型的例子,一位激進分子試圖刺殺里根總統,連開數槍,無一命中。但是一顆子彈擊中總統座駕的防彈玻璃,反彈擊中了總統的胸膛。

瞧,本該是保護總統的,反而要了總統的命。


如果你仔細回想,就會發現其實許多悲劇正是在順應這個框架。

俄狄浦斯為了躲開“弒父娶母”的預言自我放逐,結果殺死了互不知情的親生父親,娶了親生母親為妻;

宋江為了給兄弟們找一個出路,不停尋找招安的機會洗白身份,結果卻讓兄弟們枉送了性命。

順便說一句,《水滸》中的“滸”字,本意就是“出路”。


嬰兒應該歸母親,還是應該歸助產士?


孫悟空最大的理想便是“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尋求一個“天不收,地不管,逍遙快活”,結果卻是選了一個戒律最嚴、約束最多的組織加盟。


這樣的做法有什麼好處?為什麼這樣可以吸引讀者?

首先這是營造懸念的好辦法。

讀者擁有上帝視角,每到發現書中人物已走偏了路,就忍不住想要出言提醒,卻無能為力,只得心急如焚,指望作者安排一個峰迴路轉,千萬饒他一命。


就像《三國演義》中,著名的“關羽大意失荊州”。

看上去關羽威風八面,威震華夏,然而背地裡,盟友孫權,敵人曹操早已聯手,一張大網向他步步緊逼,他卻渾然不知,一味在前方高歌猛進,直到後方老家盡失,他才知道大勢已去。

然而,直到這時,他還要再搏一把。

看到這裡,即便是知道結局的人,也會忍不住提醒:“快走吧,不要爭了!”


嬰兒應該歸母親,還是應該歸助產士?

動物農場

另一方面,諷刺又讓作者所有的話不必說盡,達到一種“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妙境。

最典型的就是喬治奧威爾的《動物農場》。

以豬為領袖的動物們趕走了人類,成為農場的主人。他們的口號和信條濃縮成一句話,就是“兩條腿壞,四條腿好”。

動物們期盼沒了人類的壓迫,能過上有尊嚴的好日子,結果最能幹也最肯幹的馬勞累致死,最終沒能看到豬許諾的退休生活。


喬治奧威爾什麼都沒說,但又似乎把什麼都說盡了。

讀者和作者之間達成了默契:我知道你在說什麼,但你不必明說。


事實證明,手段和願景的距離遠大,形成的張力就越大。同時,對讀者造成的衝擊就越大,讀者因此獲得的閱讀快感也就越大。


當然,最終暢銷的概率也就越大。


修改

修改幾乎是每個作家的噩夢,因為編輯們會不停地提出修改意見,逼迫作家放棄可能引以為傲的句子,詞彙和構思。所以這個階段也成了作家和編輯關係最經受考驗的階段。


因此,作者安排了兩大章節的篇幅來講述修改哪裡、如何修改。


在作者看來,修改講究的就是懂得何時刪除。比如不得當的詞彙,用濫了的比喻,墮入俗套的的劇情、拖沓的情節……

總之,任何不能吸引讀者注意力、讓讀者看起來出戏的,都是必須修改的部分。因為讀者一旦注意力轉移,就再也不會回來了。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作家都能理解編輯的用心和意圖。

現代腦科學表明,創作和修改用的其實是不同的腦區。所以,一個極富創意的寫作高手,可能在修改方面極其笨拙,不得要領。而且像蕭伯納那樣的作家,就極其反感有人改動他的文字。


對於這樣的作家,理查德的建議是:如果作家能承受,你最好還是實話實說吧。


著名編輯珀金斯是海明威和菲茨傑拉德的幕後英雄。他也曾經服務於一個叫沃爾夫的作家。兩人原本合作愉快,但是沃爾夫厭惡修改。即便和珀金斯合作愉快,他仍然說:“選擇和修改對我而言就像下地獄。”


聽到這話,珀金斯勸他說:“你肯定要下功夫,調整和修改的功夫比寫作要多。”


沃爾夫到底沒能經得起珀金斯的“折磨”,換了一個出版商。結果就是:他再也沒有寫出過優秀的作品。


為什麼修改這麼難?

在理查德看來,一個好的修改,不只是平常理解中的錯別字,更貼切的形容詞,通順的句子,甚至不是創新的比喻和緊湊的情節。真正好的修改,是用全新的眼光卻審視自己的作品,比如從讀者的角度觀看故事的節奏,從你塑造的人物角度審查故事的合理性。


修改的最終目的,是讓一切看起來水到渠成。


再偉大的作品也有終結,一部暢銷的傳世之作也終有投放市場的一天,一切辛苦都將接受讀者的檢閱。


對於資深編輯理查德而言,他究竟為什麼要寫這部書?


是為了講述寫作技巧,告訴讀者什麼樣的書大概率暢銷嗎?

是的。

是為了毒舌作家的八卦,讓讀者體察作者創作的艱辛嗎?

是的。


但是,理查德真正想說的,是編輯和作家的關係。

他們就像一對歡喜冤家:就像一個高明的助產士,不只是在接生的一刻才去迎接新生兒的到來,而是在胎兒成形的時刻已經開始介入,努力讓寶寶來到世間時,面對的是足夠的歡迎與善意。


回到最初的問題,嬰兒應該歸母親,還是歸助產士?


作者理查德的回答最為精妙:

“編輯和作家的關係是合作,而不是一方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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