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对辽源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开展专项督察

2019年10月17日至18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第二督察组对辽源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开展了专项督察。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慈向东从深化改革、信用体系建设、反不正当竞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汇报了我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开展情况。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瑞,市委常委、副市长江建平出席汇报会。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对辽源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开展专项督察

督察组通过查阅佐证材料,深入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抽查执法卷宗、召开企业管理人员座谈会、实地走访重点民营企业等形式对我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察。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对辽源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开展专项督察

督察组先后走访了市政务大厅、市交巡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大厅、市公积金服务大厅、市不动产交易大厅、市仲裁委、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吉林金翼蛋品有限公司、吉林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博大伟业制药有限公司、吉林省启星铝业有限公司。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对辽源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开展专项督察

督察组组长毕克千强调,要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确实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上,从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意识上、改善民生上,真正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实现辽源高质量发展,进而助力东北振兴。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对辽源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开展专项督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