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汽車政策適合研製短期性可回收車輛嗎,大家覺得呢?

面朝大海T春暖花開


汽車短期可回收利用——脫離實際,與共享汽車衝突(第二節解釋)

大宗消費品的生存週期有多長?以汽車為例:正常更換週期約為6~8年,完整使用週期會在15年左右。這一標準是曾經的平均更換標準,隨著短期經濟下行的出現,相信車輛的更迭週期還會延長;那麼汽車到底多長時間更換一次才合適呢?


有些人認為越長越好,有些人認為越短越好;前者的顧慮是報廢補償的標準過低,後者則期望更換補償標準能夠提升,以實現三個目的。

  • 提升用戶體驗

  • 降低用車成本

  • 刺激車市的活力

這種想法多多少少有些脫離實際了,因為類似的情況在少數海外成熟的汽車市場已經出現——比如德國。該國的汽車平均更換週期僅5年左右,綜合汽車的金屬結構強度衰減速度、發動機工況下降的程度,以及損耗件的平均更換週期分析,這些車基本都在“青壯年”的標準,為什麼要快速淘汰這些車呢?

其核心因素不在於C端個人用戶對車輛的需求變化太快,也並不是一般理解的汽車購買力很強;其真正目的是加速新老車輛的更替,刺激車市活力(大宗消費品消費),以及快速的推廣高排放標準的汽車以達到減少排放的目的。幾乎所有國家對於機動車的控制以及消費市場的調控,基於的都是同一出發點;宏觀的分析這一戰略規劃是可以認可的,因為這涉及到經濟發展與空氣質量,但是也需要“因地制宜”。

綜上所述,德國的汽車用戶在人均可支配收入更高的前提下,頻繁的車輛檢測與每年都要繳納的CO2排放稅都讓老車失去了價值;然而更換新車也並不是毫無壓力,汽車可以說在任何地區都不是件普普通通的快銷商品。所以在國內則不宜參考海外模式,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值還沒有突破3萬元,那麼汽車的實際使用週期則應該按照這一標準的排名進行適當調整,或者採用“可回收汽車”是否可行呢?


可回收汽車與共享汽車是否衝突?

近期有些機構提出過研發“可回收汽車”,然而這是非常業餘的建議。因為汽車一直在“回收再製造”,只是週期被限定在15年左右(強制報廢或因排放引導報廢);回收的模式是將五大總成的金屬材料回爐重造,以製造相同總成的方式二次創造價值。而新的建議指向了汽車的二次利用而不是重造,指車輛的總成在修復後直接重新造車;然而這與翻新二手車有什麼本質區別呢?車架的塑性變形是無法修復的,發動機變速箱的磨損不更換核心總成則無法恢復到最佳工況,這些車不論怎麼折騰都還是二手車。

與其投入高昂的成本翻新這些二手車,其產品售價也不會達到“準新車”的預期,這比讓車輛用到極致的殘值標準後進行金屬回收的投入更高。所以短期可回收利用的汽車並不可能出現,最終這些車輛都需要被拆解並重新冶煉。那麼在短期回收利用的車輛不可能出現的前提下,還有什麼方式能實現用戶的低成本用車呢?似乎唯一的方式就是汽車新四化中的“共享化”,用戶不用承擔購車成本,在每次用車過程中分攤油費、車險與服務費的開支,這種車輛的使用成本才會遠遠低於常規的汽車消費。

總結:汽車領域存在的諸多問題都會在新四化的四個階段中一步步的克服,現階段只是開始了電動化的普及,一旦完成智能化與網聯化的物聯網接入,最終的低成本共享汽車將會成為最主流的個人用戶用車方式。屆時再也不用為車輛的報廢更換擔憂,汽車的排放檢測也必然成為過去式——短期可回收汽車不具備驗證的價值。




天和Auto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啊,從個人角度來看,不太適合。

首先,這種車的成本不好控制,而且現在車的回收再利用這一塊,市場上做的還不是很到位,可能回收車輛再加工處理的費用比新車的費用還高,這就得不嘗失了。

其次,對於大部分中國家庭來說,買一輛車是一筆不小的開支,是要開個很多年的基本上都是,這樣就會導致在選車的時候會有目的性,像這種車大部分人會在第一時間PASS掉的,這是從大的環境來說的。

以上回答,希望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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