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爹的,一定要保有动手打流氓的暴脾气!

“上市公司高管疑似性侵养女” 事件还在发酵。

鲍某明从2016年就被指控性侵,但是,至今有关部门似乎并未对其采取任何措施,仅媒体报道中“鲍某明若无其事地回到了家”这一点,就让很多人心寒。

还有一件令人恶心的事。鲍某明反复称,他与被性侵女孩不是养父女关系。4月11日,鲍某明的姐姐也无耻地宣称,鲍某明与被性侵的女孩并非养父女关系。

当爹的,一定要保有动手打流氓的暴脾气!

他们的言下之意是什么?难道不是养父女关系,就可以性侵,道德上、法律上就管不了?

01

近年来,女性特别是幼女被性侵事件屡屡发生。

上海人刘承福,先后污辱蹂躏5岁到13岁女学生74人,天津人赵汉城强奸8岁至14幼女10人。

尤其引人注目的还有教育界的罪犯,如番禺某小学教员陈天芬,强奸8至12岁女生6人,污辱蹂躏女生24人。

2002年3月,据《南方周末》报道,12岁女孩段英(化名)被拐卖到“风流店”,在三个月内被迫接客700余次,在六一儿童节被迫“卖淫”12次。期间,段英还曾因为“卖淫”被抓,被行政拘留后由鸨母赎回。

当爹的,一定要保有动手打流氓的暴脾气!

2007年到2008年,11名女性学生被以打毒针、拍裸照等方式威胁,带到非法旅社进行“卖淫活动”。习水县人大代表、数名政府官员多次参与嫖娼。事发后,嫖娼人员被以“嫖宿幼女罪”判刑,最低7年,最高14年。

……

只要百度“性侵幼女”,各种案例比比皆是、触目惊心。

02

面对性侵幼女事件,公众的无力感是非常强烈的。除了声讨,好像也无法采取什么实质性措施。而对于一个道德沦丧的畜生,对任何声讨可能都会满不在乎。

从媒体报道看,“鲍某明性侵养女案”现有证据主要是指控人的陈述,以及其提供的带有血迹、精液的卫生纸、卫生巾等物。而从司法实践来看,即使上述物品确有嫌疑人的生理痕迹,也难以直接证明是暴力或者胁迫侵害所致。多张床单照上有的沾血,有的被踹烂,也不能排除其他的可能性,即排除合理怀疑。这为追究鲍某明的责任增加了难度。

另一重困难在于:尽管当事人称有照片显示鲍某明脱光上衣,在“女儿”面前摆弄成人性用品;电视机里还有幼童色情片;以及鲍某明当着警察的面,把自己名义上的未成年人“女儿”叫做将来的妻子,这些行为如果属实,当然恶劣,但从法律上来说这反映的是嫌疑人的道德堕落问题,离证明犯罪尚有差距。

当爹的,一定要保有动手打流氓的暴脾气!

一直以来,我国对性侵者的惩罚是偏软的,实在是难解心头之恨。

颇为讽刺的是,连鲍某明自己都承认中国对幼女性侵打击不足。2011年12月1日,他曾撰写《从“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一文。他在文中写到:“我国目前对幼女性侵害的打击确实存在不足。在此,呼吁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有效可行的立法和司法举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给有特权的人物以可乘之机。”

03

在知乎上曾有一个话题是“摧毁一个家长有多简单?”高赞的回答“毁了他/她的孩子,就是毁了他/她的一切”。

前两年,甘肃庆阳六中一个女生,胃疼在医务室休息的时候受到班主任吴某某性骚扰。后来向检察院控诉吴某某,检察院认为“情节轻微,不予起诉”

这个19岁的女生跳楼身亡。年轻的消防队员因为没能拉住她,当场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嚎啕。

面对所谓的“道德问题”,取证又很难做到,警察管不了,法律判不了,怎么办?

这一点,一定要学东邪黄药师。

在金庸世界里,黄药师是第一流的护女狂魔。西毒欧阳锋有很多机会杀害黄蓉,但始终忌惮黄药师。

西毒欧阳锋不怕跟黄药师打架,可能他还略强一点,但他害怕一个父亲长期而坚决的复仇。

当爹的,一定要保有动手打流氓的暴脾气!

当一个女孩的爹,一定要要保有动手打流氓的暴脾气。

没错,没有开玩笑!

比如,孩子受到了性侵,证据拿不下,那就让他吃点苦头。

学会这三句话:

第一句话:“是他吗?”

枪决一个死囚之前,都要“验明正身”。这一问必不可少。

第二句话:“到外面等着去。”

你要告诉他,当爹的这么做是不对的,但是这个人的错误,法律没办法查办,所以当爹的愿意付出一点代价让他有一点教训。

打完之后,记得用他的电话让他家人来接,如果他已婚,可以告诉他老婆此人被揍的事由,这样有的人回去还可以被挨第二顿打。

打人不是目的,打坏了人更不是我们的目的。

我们的目的是为了告诉孩子:你没错,错的是那个畜生。

打完了,再带孩子去看咨询师,这个一定要做。

第三句话:“我打的,他欺负我女儿了。”

把收集来的那套证据交给警察。

“不过我打他确实冲动了,我可以跟他道个歉。”

没人爱管这事,一般就是一看伤不重,“你愿意赔礼道歉吗?”

这是警察同志给台阶下,好多警察同志也有女儿的。

如果打流氓而被拘留几天,能让女儿度过这么大的难关、健康成长,太值了!

如果连这一点暴脾气都没有,也不配当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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