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召开“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大会

为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育引导干警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思想防线,持之以恒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引向深入,营造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4月24日下午,格尔木法院召开“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大会。

会议通报了法院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法规,传达了格尔木法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会上党员还签订了《党员公开承诺书》。

党组书记、院长王军同志就教育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以案为鉴查摆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切实筑牢廉政思想防线以及扎实开展好此次警示教育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以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受到警醒、引以为戒。二是要认真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分清和把握好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的界限和尺度,让每个干警努力做到无论是工作、学习,还是8小时以外的生活当中,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把作风建设体现到日常的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三是要认真检视自身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制定务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全面堵塞漏洞。四是要强化对开展警示教育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党组成员和各庭室负责人要一手抓审判执行工作,一手抓纪律作风建设,两手都要硬,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确保警示教育活动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结合其他干警严重违纪违法的事实,充分认清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防范司法廉洁风险的警惕性和自觉性。要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初心使命,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对照案例中严重违纪违法的事实及教训,从正反两个方面认真检视干警个人和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刻检视剖析,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召开“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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