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不松懈,检察工作不停歇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在防控疫情斗争中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履职尽责不缺位。

疫情发生以来,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严格落实本院及上级院对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根据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等的工作特点和枢纽作用,运用“钉钉”等办公软件召开动员强调会议。一是在案件受理流转工作方面,每日做到“当日受案、当日流转”。二是对在办的案件进行梳理,协调其他部门做好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和建议人民法院延期审理的工作,严格杜绝超期办案。三是切实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合法权利和当事人的知情权。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在疫情期间配备专职接线员,提供电话查询及12309网上查询业务。四是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积极沟通疫情期间案件移送工作,保证案件办理的衔接。

同时综合业务部门积极发挥管理、监督职责,积极协助、指导其他部门对格尔木市疫情期间发生的首起非法狩猎案的网上办理,并与公安机关协调从快移送,并对检察官的文书制作、网上录入进行监督,切实保证案件质量。

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方面,案管大斤坚持每日二次消杀、通风,返格人员均要求自行在家隔离14天,未离开本市的干警均要求按时上班、配戴口罩、手套等必要防护设备,同时积极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安排党员干警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志愿者和党支部安排的疫情防控工作。

下一步,综合业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贡献力量。

疫情防控不松懈,检察工作不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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