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毓明:此事說來話長,我和她從來沒有以養父女關係相處?

這件事情,真的所謂細思極恐

我已經嚴重懷疑,這件事不是這男的單方面的性衝動

而很有可能是有預謀的交易!!!

具體情節,可以參考《白夜行》女主童年遭遇

以下理由僅作為參考

一:

我一大早看見南風窗的詳細報道,一開始只是覺得這個人渣強姦幼女他完了

可是突然我想起什麼,回到報道中一看,果不其然,這人故意找了個14歲以上的女孩

因為14歲以下的幼女,無論是否真的自願,只要發生性關係就是強姦幼女,而且強姦幼女是加重刑,一般強姦罪是3-10年,強姦幼女比這要重得多,嚴重的可以死刑

這說明,這個小女孩的年齡,是刻意選過的

二:

我在南風窗的報道中,似乎沒有看到,這人和小女孩媽媽有重新組建家庭的行為,不知道我有沒有看漏?也就是,這男人不是小女孩的繼父,當時我下意識地以為是收養關係之類的

而且我當時又看到了羅翔老師的一篇文章,這件事可能屬於:

“對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女性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利用其優勢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無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範,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以強姦罪定罪處罰”

也就是說,如果這男的是小女孩養父,那也會加重情節,因為養父是特殊職責的人員

可是我隱隱約約覺得哪裡不對

於是我去翻了一下,2015年,鮑某開始帶著剛滿14歲,注意這個剛滿

而且更重要的是鮑某出生於1972年,2015年他才43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和被收養人年齡應該相差40週歲以上!!!

也就說明,2015年,這個小女孩剛滿14歲的時候,鮑某既沒有跟她媽媽結婚,成為繼父,也沒有通過正當的法律收養關係,成為養父!!!

這也是為什麼,他會說:“此事說來話長,我和她從來沒有以養父女關係相處!”

不單單是心理上的,而且是法律上的

這兩個人說白了,根本不是什麼父女關係,而是男女同居關係!

三:

在小女孩被侵犯的日子裡,她的所有行為都受到了嚴格的控制,就是為了防止她收集證據

即使後期案發,也沒有足夠的證據可以立案

再加上他一個律師界混得不錯的人,肯定認識不少政法系的官員

這也是為什麼第一次報案導致撤案的原因

證據不足,加上面可能存在壓力

四:

一個母親,就這麼沒有辦任何法律手續,就讓另外一個男的把她的親生女兒領走

而且在這個過程中,幾乎很少去聯繫自己女兒,因為報道中說,鮑某隻給小女孩微信留了他一個的聯繫人

我寧願說是這個母親過於大意

都不敢想這背後是否隱藏著一場不為人知的黑暗交易

就如同白夜行裡,女主唐澤雪慧的媽媽把她送到那些有奇怪嗜好的男人那去,任他們發洩獸慾,然後從中牟利

而這件事完整的面目……

以下是我瞎編的

某個功成名就的中年男人,為了滿足自己變態的性需求,特地以相親為幌子,尋找那些帶著女兒的單身母親,對象一定要經濟條件不太好,這樣才有談成的基礎

而這個單身女人的女兒不僅要長得不錯,而且必須快點滿14歲,這樣才方便後期下手

經過一番努力,男人真的找到了自己理想的目標,他用半年的時間和女孩的母親,進行了或多或少的暗示,他要收買這個女孩

兩個人不結婚,只是男人單方面名義上領養孩子,實際上就是給一筆錢給女人,讓她以後不要再管自己的女兒死活

女人可能不懂法律,以為收養就口頭答應就可以,不知道要隔40歲的差,同時覺得這個男的看起來很正派,認為自己的女兒有了不錯的地方可以生活,她也就放心了

更重要的,男人可能開出了一個她沒辦法拒絕的價格

女人有了這筆錢,可以過得更好,而女孩跟著那個道貌岸然的男人,也可以過得很好

於是天真的小女孩,就這麼被同樣天真的母親送到了一個變態那去

悲劇就此發生

……

寫到這我已經不敢去想了

當然這只是我拼湊出來的一些臆想

我不希望現實真的和小說那樣黑暗

而且我看報道女孩母親後期的反應,應該不至於有這種劇情

但中途女孩母親一直不聞不問,實在是讓人心痛,她本可以早點阻止這場悲劇的惡化

事實上這件事從一開始就很違反邏輯

女孩母親何嘗不去思考一下

鮑某那個階級的人,理論上要啥有啥,為什麼會突然看上平平無奇,還拖著個女兒的自己?

鮑某和自己非親非故,憑什麼花錢給自己養女兒?

鮑某為什麼既不願意跟自己結婚,也沒提正式的領養程序?只是單純想把孩子領走,而且還限制她和外界接觸?

這種看起來天上掉餡餅的事情,為什麼偏偏落到自己身上?

我覺得一個正常人從利益角度分析,到這已經很明顯感覺有問題了

只希望壞人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但是這一系列的巧合

都隱隱約約暗示了這極有可能是一個有預謀

且精心安排過

且很可能多方參與的

高智商犯罪!

真的細思極恐

現在的現實情況,對小女孩是不利的,因為沒有足夠的證據

或者即便是成立強姦,理論上也不會判得很重

首先小女孩不是幼女

其次這男的可能不要臉地辯護自己和小女孩是男女朋友關係,所謂父女稱呼只是別稱,因為本身確實沒有法律上的父女關係

……

希望警察努力挖掘出鮑某疏忽的地方,找到有力的證據吧

對不起各位,我想到這件事的陰暗,後面打字都在發抖,可能出現了很多錯別字,請多多包涵

最後,對於這種把理性和法律運用在這種事情的人

我衷心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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