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公租房建設與棚戶區改造
《實施意見》指出,蘭州市將力爭用5年時間,新建公共租賃住房9萬套,使全市公共租賃住房保有量達到12萬套,基本滿足社會各類群體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需求。從2020年5月1日起,全市範圍內新增住宅項目用地在儲備供應時,將在規劃條件中明確土地受讓人按照住宅總建築面積 10% 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賃住房。
同時,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將棚戶區改造審批權限下放至區縣,由區縣確定改造範圍、戶數、徵拆安置量、土地權屬、拆遷時限等,審核改造投入,確定改造方案,引入有實力的企業實施改造。重點推進城關區雁灘片區、南磚瓦窯、紅泥溝、南河新村、北園小區,七里河區老西客站片區,安寧區城中村,西固區全域,蘭州新區棚戶區改造工作。將棚戶區改造與改善民生、規範租售並舉的住房保障體系相結合。對老城區以拆屋降密、增量提質、疏解功能為原則,促進老城區減量發展。鼓勵棚戶區改造項目實施企業自持餘量房作為租賃住房,培育租賃市場。政府回購棚戶區改造項目餘量房,作為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賃住房,拓寬保障渠道。
完善住房保障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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