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教科書式執法,違法者的“理直氣壯”還能持續多久?

這兩天,各大媒體爭相報道江蘇海安的一位交警執法過程:

該名交警在對一輛脫審車輛進行調查扣留時,遭到當事人阻撓,並且威脅交警:敢不敢說出家庭地址?交警不但直接說出地址,更霸氣回應:“我幹這個工作,還怕你威脅我嗎?我給你又能怎麼樣?

交警一連正義的回應使得違法當事人啞口無言。

面對教科書式執法,違法者的“理直氣壯”還能持續多久?

面對教科書式執法,違法者的“理直氣壯”還能持續多久?

此交警不但外表深像《亮劍》中的李雲龍,言行舉止更將李雲龍的一身正氣展示的淋漓盡致,被廣大網友敬稱為“當代李雲龍”。不少網友紛紛表示,此視頻內容引起舒適,希望以後這樣標準的教科書式執法能多一些。

只要是合法執法,就應該硬氣!

2016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意見》,在全國範圍內推行專業化的執法,要求執法隊伍執法過程專業化、行為標準化、管理系統化。

如今,《意見》已推行兩年。

我們可以看到,全國各地湧現了越來越多的教科書式執法。相比較而言,不規範、不合理的執法過程已經越來越少。

就在上個月底,重慶沙坪壩的一位大媽帶狗坐公交併耍無賴,警察接警趕到後,這位大媽竟聲稱自己的狗是“軍狗”,是“國家保護動物”,警察在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時的一句“

我們熱愛人民,但不驕縱人民”引起了網友的共鳴,該名警察的執法過程得到了網友的大加讚賞。

面對教科書式執法,違法者的“理直氣壯”還能持續多久?

其實,只要是規範、合理的執法,就一定會得到人民的認可。

違法者為何總是“理直氣壯”?

網上流傳的很多警察教科書式執法視頻,有不少是違法者本人所拍攝的。這種情況很是讓人費解:明明是當事人已經違法,為何還要自己拍視頻記錄下來?我們不禁想問,是誰給拍攝者的勇氣?

面對教科書式執法,違法者的“理直氣壯”還能持續多久?

在這些違法者的心裡,警察只要是執法,就是跟自己過不去,他們同時又對自己的違法行為存在僥倖,認為一次兩次的違法行為不構成什麼危害,即便是被警察發現,也可以讓警方網開一面,使自己免於受罰。

但實際情況卻是警察嚴格按照法律來實行處罰,這種現實與違法者想象中的情況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使得違法者難以理解或惱羞成怒,採取通過拍攝視頻發佈網上或向圍觀群眾展示自己的弱勢來博取同情,殊不知,人們群眾看到的恰恰是他的蠻不講理。

杜絕不規範執法,才能樹立法律威嚴

此前,社會上曾經出現了一種歪風邪氣:警察在執法過程中使用強制措施時,只要犯罪嫌疑人大聲呼喊警察打人了,定會吸引一大波群眾的圍觀,犯罪嫌疑人由此得到路人的同情,使得警察的執法很是被動,喪失現場執法的威懾力和對圍觀教育意義。

面對教科書式執法,違法者的“理直氣壯”還能持續多久?

安徽銅陵女子當眾撒潑

這種現象在以前很普遍,甚至一度成為何種潑皮無賴對抗警察的“制勝法寶”,究其原因,就是因為警方在執法時,沒有一套標準的執法程序可以遵循,這使得執法過程存在著很大的隨意性,正常執法和過度執法沒有標準來進行衡量。

有些警察在處理一般違法事件時,面對違法者的不配合,直接用腳踩到違法者的臉上來對其約束,雖然暫時控制住了違法者,但是此種行為在圍觀群眾眼裡,和街頭混混打架並無區別,自然無法得到人民群眾的理解。還有些警察在執法時,用語不規範,執法過程猶如吵架,髒話連篇,而非進行法律申明。此種行為,會在無形之中降低執法者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更難以取得人民的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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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民警不規範執法

好在,這種不良執法已經及時踩住了剎車,我們的執法隊伍的素質正在不斷提高。

依法辦案,處置合理,說話硬氣,敢於暴露在大眾監督下才是一個合格的執法隊伍。

規範執法,法律才有生命力

隨著我國法制建設的一步步深入,人人心裡都有著一杆秤,違法者的此種無理取鬧的行為終究會遭到人們的唾棄。

面對教科書式執法,違法者的“理直氣壯”還能持續多久?

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大舉措。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是行政執法工作最重要的價值追求所在,也是維護國家法律權威、提升執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徑。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

警方每一次在大庭廣眾下的執法,都是在人民群眾面前展示警方威嚴,更是一次意義難得的法律法規現場普及。

畢竟,讓違法者不敢違法,遠比使違法者受罰更具有社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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