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教科書”黃淑芬不履行還款義務,受害人家屬趙勇還可以這麼做

提起耍賴,人們第一個想到的恐怕就是黃淑芬了,她的“教科書式耍賴”可謂是令人髮指。相比之下,可憐了趙勇一家人,不但錢拿不到,而且人還沒了,落得個人財兩空。那麼趙勇一家人,除了等待法院的執行,就沒有其他的救濟途徑了嗎?

“教科書”黃淑芬不履行還款義務,受害人家屬趙勇還可以這麼做

有的,趙勇可以提起刑事自訴。根據《刑事訴訟法法》的規定,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所以,如果警方不追究黃淑芬拒執罪的刑事責任,趙勇一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來追究黃淑芬拒執罪的刑事責任。

“教科書”黃淑芬不履行還款義務,受害人家屬趙勇還可以這麼做

有一點不好的是,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規定,拒不執行判決罪的最高法定刑是3年,這也太低了,對黃淑芬這種“教科書式”的人物,三年恐怕不足以平民憤,況且很有可能會不足三年甚至是拘役。

老話說得好,求人不如求己。趙勇一家也不能一直等著法院或者警方,即使最後法院以拒執罪判了黃淑芬三年,可對方仍不還錢,那到頭來趙勇一家就是白忙活一場。判了刑之後,就沒有什麼能威脅到黃淑芬了,她就可以更加肆無忌憚的“耍賴”了。

“教科書”黃淑芬不履行還款義務,受害人家屬趙勇還可以這麼做

所以,與其等著別人,不如自己主動出擊,自己想想辦法,找到黃淑芬的財產。是狐狸,總有露出尾巴的時候,只要用心找,總會發現線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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