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教科书”黄淑芬不履行还款义务,受害人家属赵勇还可以这么做

提起耍赖,人们第一个想到的恐怕就是黄淑芬了,她的“教科书式耍赖”可谓是令人发指。相比之下,可怜了赵勇一家人,不但钱拿不到,而且人还没了,落得个人财两空。那么赵勇一家人,除了等待法院的执行,就没有其他的救济途径了吗?

“教科书”黄淑芬不履行还款义务,受害人家属赵勇还可以这么做

有的,赵勇可以提起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法》的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所以,如果警方不追究黄淑芬拒执罪的刑事责任,赵勇一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来追究黄淑芬拒执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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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点不好的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罪的最高法定刑是3年,这也太低了,对黄淑芬这种“教科书式”的人物,三年恐怕不足以平民愤,况且很有可能会不足三年甚至是拘役。

老话说得好,求人不如求己。赵勇一家也不能一直等着法院或者警方,即使最后法院以拒执罪判了黄淑芬三年,可对方仍不还钱,那到头来赵勇一家就是白忙活一场。判了刑之后,就没有什么能威胁到黄淑芬了,她就可以更加肆无忌惮的“耍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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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与其等着别人,不如自己主动出击,自己想想办法,找到黄淑芬的财产。是狐狸,总有露出尾巴的时候,只要用心找,总会发现线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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