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綠色礦山建設三年行動方案發布

本報訊(法制週報·新湖南記者 齊果)為促進全省礦業實現綠色轉型發展,加快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工作,湖南省自然資源廳近日印發《湖南省綠色礦山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0年—2022年)》 (以下簡稱《方案》),明確到2022年底,全省生產礦山全部達到湖南省綠色礦山標準,並推薦一批省級示範礦山入選國家級綠色礦山,基本形成環境友好、高效節約、管理科學、礦地和諧的礦山綠色發展新格局。方案還就調查摸底、制定方案、推進綠色礦山建設、開展綠色礦山評估入庫、建立綠色礦山管理長效機制等方面分配責任單位、制定完成時間和相關要求。

記者從省自然資源廳瞭解到,全省所有生產礦山全部納入綠色礦山建設範圍;因規劃或資源,2022年底前關閉礦山不納入綠色礦山建設範圍;長期停產、2022年底以後復工投產的礦山,按新設礦山要求建設綠色礦山。

綠色礦山建設納入各級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內容中,各市州、縣市區將參照省級成立的“湖南省全面推動礦業綠色發展領導小組”的組織框架,成立專門班子,保質保量完成各項任務。省自然資源廳按照“兩隨機、一公開”的原則,不定期組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相關領域的專家對各市州的綠色礦山建設進展情況進行抽查,並與礦業權人信息公示核查工作同步開展。

綠色礦山建設達標後,從湖南省綠色礦山第三方評估機構管理庫中抽取第三方評估機構開展評估,達標單位納入省綠色礦山名錄庫;省廳對名錄庫實施動態管理,不達標的、弄虛作假的礦山,移出省綠色礦山名錄庫並通報追責。

湖南省在未來3年內,將嚴控礦權總量、實施綜合整治、強化生態修復,開展改革試點,確保到2021年,全省砂石土採礦權數量要控制在1500個以內,大中型礦山比例從12%提高至30%以上。到2025年,規模以上企業比重提高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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